马鞍山怪汉公园内「露鸟」游走 警追查拘61岁男
更新时间:16:44 2026-05-28 HKT
发布时间:16:44 2026-05-28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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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5月26日上午接获一名女子报案,指于马鞍山鞍禄街一公园内发现一名男子怀疑作出不雅行为。据了解,当时男子露出下体当街游走。经调查后,马鞍山分区人员今日(5月28日)在该公园内以涉嫌「游荡」拘捕涉案61岁男子,他现正被扣留调查。
目前案件正由沙田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跟进。警方强调,一向高度重视区内治安,会持续加强巡逻,采取必要措施打击罪案,并与社区保持紧密联系,共同维护社区安宁。警方重申「游荡」属严重罪行,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60条「游荡」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两年。

涉案男子于鞍禄街一公园内怀疑作出不雅行为。FB:马鞍山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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