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12岁中一生拍制作炸药片放IG 涉企图制造炸药被捕

更新时间:17:06 2026-05-05 HKT
发布时间:14:23 2026-05-05 HKT

一名12岁男童公然在社交媒体上载影片,声称自己进行化学实验制造炸药,惟片中他未有穿着防护衣物,而且制造炸药的地点位处将军澳一桥底,旁边为缓跑径及休憩处,邻近民居,若有关实验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警方接获公众举报后,昨日(4日)以涉嫌「企图制造炸药」罪拘捕该名男童,正调查其犯案动机及是否受人教唆。

警方昨日接到公众举报, 指有人在社交媒体平台公开发布进行化学实验的片段,片中人公然宣称自己制作炸弹,并暗示自己已经成功制成炸药 。警方高度重视案件, 并交由东九龙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经调查后同日在将军澳区以「企图制造炸药」拘捕一名读中一的12岁本地男童,他涉嫌在5月3日于将军澳区进行化学实验企图制造炸药,并将相关片段发布至网上平台,他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署理总督察蔡定光指,男童于将军澳一桥底进行化学实验,旁边为公众休憩处及一条缓跑径,幸没有造成人命伤亡及财物受损,若有关实验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另外,根据男童上载的影片所见,他制作炸药时未有穿著任何防护衣物,漠视公众安全,而警方爆炸品处理课在现场检获化学物质 ,与男童在片中暗示成功制成的白色粉末炸药相似。

据了解,男童曾在网上搜寻关于制造爆炸品的资料,其后于Instagram的限时动态上载有关片段。由于男童的帐号是公开,并没有太多粉丝,现时相关片段已下架,警方将调查男童的犯案动机、购买原材料的方法及是否受人教唆而犯案。

警方强调制造炸药,不论成功与否、数量多少及威力大小, 都是非常严重的罪行,重申互联网的世界并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法外之地,而警方无论在线上网上巡逻或线下实体巡逻,都会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以及公众秩序,不容许任何人破坏社会安全 。根据香港法例第 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第 55 条, 任何人制造爆炸品,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 14 年监禁。根据香港法例第 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第 54 条, 任何人企图导致爆炸,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 20 年监禁 。

警方呼吁市民「见疑即报」。
警方呼吁市民「见疑即报」。

跨部门反恐专责组署理警司利子津亦表示,警方留意到近期自我激化在全球有年轻化趋势 ,任何地方或背景的青年有机会受极端思想影响, 甚至进行涉恐涉暴的行为。如市民察觉身边人士的思想或者行为有趋向极端的迹象,应及早主动寻求专业协助,甚至果断举报。反恐专责组积极加强对本地青少年激化问题的预防工作,防范于未然。由去年 3 月起,已联同医管局、教育局、社会福利署,以及其他社福机构等,为从事青少年或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士,包括社工、心理学家、医护人员、教职员等,举办专题工作坊,以提升他们识别青少年潜在极端思想及高危行为的能力。

他又指警方希望市民大众可以提高警觉,留意身边的人、物品,或者正在发生的事,做到「见疑」即报,让警方可以进一步调查。跨部门反恐专责组于2022 年开设「反恐举报热线」 63666999,让市民提供涉恐涉暴罪案消息。市民除可透过短讯或微信帐号举报外, 亦可使用微信「安全社区小程式」或反恐专责组网站提供有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