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伙入境处深水埗区反「黑工」 拘18人涉逾期居留等

更新时间:11:33 2026-04-01 HKT
发布时间:11:33 2026-04-01 HKT

警方表示,深水埗警区人员联同入境事务处人员,昨日(3月31日)在深水埗及长沙湾区展开代号「冠军」(CHAMPION)的跨部门反罪恶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共拘捕14名内地女子、3名内地男子及1名印尼女子(年龄介乎29至57岁),他们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逾期居留」及「行使及管有伪造身分证」。

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部分被捕人稍后将交由相关部门继续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