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洲抵港两长者腰间藏私烟 难逃海关法眼 罪成各囚两个月

更新时间:20:08 2026-01-14 HKT
发布时间:20:08 2026-01-14 HKT

香港海关人员于1月2及4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先后截查并拘捕两名抵港长者旅客,分别为67岁妇人及66岁男子。其中关员在妇人腰间,检获581支未完税香烟(约值2300元,应课税值约1900元);至于男子,关员在其腰间及袜内,检获421支未完税香烟(约值1700元,应课税值约1300元)。

两男女分别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1月14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各被判处监禁2个月及罚款2000元。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海关呼吁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或网上表格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