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向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发两通函 加强设备管理及资讯透明度

更新时间:18:55 2026-01-09 HKT
发布时间:18:55 2026-01-09 HKT

消防处昨日(1月8日)发出两份通函,规定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承办商)进一步加强对楼宇消防装置及设备的管理,并提升其运作状况的资讯透明度,让居民及管理人员更清楚掌握消防装置的运作状况。两份通函即时生效。

消防处通函第1/2026号规定,当消防装置(如消防喉辘、手动火警钟掣等)出现损坏时,承办商必须在装置当眼位置张贴符合标准规格的损坏告示,以便公众容易识别,避免在紧急情况下误用已损坏的装置。此外,承办商亦须在消防装置电源开关贴上封条,以防止电源被错误关闭,并便利管理人员在巡查时识别电源状态,以便及时作出相应行动。

消防处通函第2/2026号则提醒承办商,如需在进行工程前关闭任何消防装置,必须事先评估是否会影响其他消防装置的运作,并一并向消防处通报所有受影响范围。承办商须于大厦主要出入口、电梯大堂等当眼位置张贴大型通告,清晰列明装置关闭日期、受影响范围等资料,确保居民、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士充分知悉情况,以提高居民于装置损坏或关闭期间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处强调,承办商必须严格遵守新规定。如有不当行为或疏忽,消防处可按法例采取纪律行动,包括将承办商从注册名册中除名。消防处亦一直致力透过规管、巡查及公众教育,多管齐下提升楼宇消防安全,并会持续检视及优化各项防火措施。市民如有相关查询,可致电2733 1567与消防设施监督课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