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富山邨扫毒拘4男女 检1.7万元「依托咪酯」烟弹及冰毒
更新时间:04:12 2025-12-23 HKT
发布时间:04:12 2025-12-23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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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一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昨日(22日)展开打击毒品行动,突击搜查富山邨一单位并拘捕4名本地男女。
单位内一名37岁本地女子涉嫌「经营毒窟」及「贩运危险药物」被捕,一名35岁本地男子则涉嫌「贩运危险药物」被捕。另外两名分别为34及44岁的本地男子则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他们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警方共检获59粒载有怀疑「依托咪酯」的烟弹、一些怀疑「冰」毒及一批怀疑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壸、打火机及饮管等。行动中所检获的毒品总值约1.7万元。
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如开设或经营烟窟,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和监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险药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7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