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印尼籍女黑工 杂货店东主被判监2个月 入境处指有阻吓作用

更新时间:16:35 2025-10-17 HKT
发布时间:16:35 2025-10-17 HKT

一名杂货舖东主去年聘用持有遣送离境令的印尼籍女子,从事店务员工作,被入境处截获,稍后控以一项聘用不可合法受雇及为受禁雇员的人士为雇员的控罪,今日他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并被判处监禁两个月。

入境处特遣队副指挥官李烱超在判刑后表示,2024年3月13日,入境处联同劳工处进行反非法劳工的联合行动,行动中在一间杂货舖内,截获一名持有不允许从事雇佣工作担保书的51岁印尼籍女子,她被捕时涉从事店务员工作。同时,调查人员在现场截获涉嫌聘用该名非法劳工的店舖东主。

入境处特遣队副指挥官李烱超(图右)总结案情及对判刑作出回应。杨伟亨摄
入境处特遣队副指挥官李烱超(图右)总结案情及对判刑作出回应。杨伟亨摄

该店舖东主为香港居民,男性,57岁,他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捕。调查显示,被捕印尼籍女子,为遣送离境令对她有效人士,不可从事雇佣工作。人员经调查后并控以相关罪行,去年5月已被定罪,并判处监禁15个月。

而涉案店舖东主,被控以一项聘用不可合法受雇及为受禁雇员的人士为雇员的控罪,今日他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并被判处监禁两个月。

入境处一直严肃跟进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为加强打击相关的罪行,政府在2021年修订入境条例,大大提高聘用非法劳工的罚则,最高罚则大幅提升至罚款50万元及监禁十年,以反映有关罪行的严重性。而涉案公司的董事、经理、合伙人及秘书等,亦有可能要负上刑责。有关修订不单止进一步确立雇主的法律责任,同时亦大大提升惩罚的力度,从而增加其阻吓作用。同时,高等法院亦曾颁布判刑指引,指出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被定罪后须判处即时监禁。

李烱超讲述其中一个有关修例后判刑加重的例子。2024年2月,一名洗碗服务公司持牌人,因涉嫌聘用24名非法劳工,被控16项聘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的控罪,去年2月已被法庭定罪,并被判处监禁19个月,正正反映聘用非法劳工的严重性。

而在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入境处已拘捕443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同期亦检控了137人,被定罪雇主大部分被判处罚款及监禁,监禁刑期由45日至6个月不等,而判处罚款金额由5000元至6万元不等。在十月份,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的案例中,其中一宗案件是一名装修判头,他承接一个店舖的装修工程,并聘请一名以访客身份来港的人士,协助他进行装修的工作,他于今个月初被法庭定罪,被判处监禁两个月。

在另一宗案件中,入境处截获一名涉嫌聘用两名访客从事非法按摩工作的足浴店东主,涉案东主被控两项聘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的控罪,并于较早前被法庭定罪,判处监禁四个月。以上案例说明聘用非法劳工可能被判处监禁,并且是一项严重罪行。

李烱超呼吁各位雇主,聘用非法劳工是严重罪行,大家切勿贪平,贪方便,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