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香港未有赔偿制度 工权会冀社会正视长工时行业过劳问题
发布时间:08:02 2025-08-18 HKT
针对电梯维修行业的超时工作及人手不足问题,工业伤亡权益会表示,全港有逾8万部电梯,由4千多名技工负责,平均每人每日需保养6至8部,加上夜更的紧急维修,工人每月工时普遍超过300小时,然而香港未有关于过劳身亡的赔偿制度,个人疾病是否付合《雇员补偿条例》中工伤定义仍有争议,期望社会正视长工时行业的过劳问题。
工业伤亡权益会干事谢欣然表示,香港人每月工时中位数逾170小时,但不幸过身的电梯维修工人陈家儿,生前半年平均每月工作超过350小时,若引用台湾职业促发脑血管及心脏疾病的相关指引,即病发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超过每月176工时及80加班时数,已符合过劳定义,陈明显超出门槛。
不过,谢欣然指香港未有就「过劳死」立法,而且《雇员补偿条例》中对工伤的定义为需有意外引致身体受伤,至于个人疾病是否属于意外,过往在法庭上常有争议,参考律师意见后发现大部分个案败诉,「香港无过劳死赔偿制度,每次都要上法庭打官司,当结果不乐观的时候,家属处于一个非常差的处境。」

谢欣然亦指,电梯行业长工时问题并非单一例子,工人反映普遍存在夜间当值的情况,每人每月工时均超过300个小时,可见业界过劳情况非常严重,「政府应该慎重考虑就『过劳死』立法及作出补偿,令家属不再需要诉诸法庭追讨。更重要是令相关意外不再发生,规管工时是一个非常重要、预防过劳的做法。」
根据机电署的《升降机及自动梯设计及构造实务守则》,列明需要由两名或以上升降机或自动梯工程人员进行的工作,当中包括「将被困停于开锁区外的升降机机厢的乘客救出」。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萧倩文指出,除了过劳问题,电梯行业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例如陈家儿的个案中,虽然守则规定某些工作需由两人同场,但单独工作在电梯行业却十分普遍,守则的执行需被检讨。
电梯维修工人的福利与薪酬问题亦需被关注,萧倩文引用陈家儿的个案,指一名拥有丰富经验的技工,底薪只有1.7万元,仍需依赖加班费增加收入养妻活儿,工人的待遇值得反思。谢欣然补充,不少工人认为是公司以低微底薪逼使他们加班,「佢哋根本无得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