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钱案升3成 警方财富情报及调查科联同金融业加强防范
发布时间:08:00 2025-08-15 HKT
警方今年首6个月录得4319宗洗黑钱案件,较去年同期的3364宗上升近三成,涉及的金额高达44亿元。财富情报及调查科总警司郑丽琪指出,洗黑钱犯罪与骗案紧密相连,犯罪团伙透过诱骗市民出售或借出银行户口作为「傀儡户口」进行资金转移,甚至利用「深伪技术」(Deepfake)规避审查,以开设户口清洗黑钱。面对洗黑钱问题渐趋复杂和隐蔽的挑战,警方会加强公私营合作模式,例如升级「FINEST」平台,并制定操作指引,让金融业界可依照新法例分享可疑的个人客户资料,并继续加大检控及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醒市民「银行户口俾人用,坐监加刑好严重!坚决唔租!唔借!唔卖!」
堵截利用深伪技术开户
郑丽琪表示,现时本港近九成洗黑钱案件与清洗诈骗款项有关,犯罪团伙需要将犯罪得益「洗白」,透过诱骗或利诱,取得他人银行或储值支付工具户口,再利用这些「傀儡户口」进行接收、分拆及层层转账,以掩饰赃款来源,例如在社交媒体上载虚假的「笋工」资讯,以金钱报酬招揽并诱使其目标协助开设、借出及出售银行户口,甚或会讹称需要个人资料作其他用途,最终用作开设户口清洗黑钱。
「有些市民或被金钱引诱,有『我等钱使,卖、借户口给其他人不会有事』的误解,而堕入了洗黑钱犯罪的陷阱,因为将户口给予他人使用,万一被用作处理犯罪得益,其实已干犯洗黑钱罪。」郑丽琪强调,涉洗黑钱犯罪而被捕的市民,绝大部份为傀儡户口的持有人,当中31至64岁人士占六成半,多为低收入或无业人士,而18至30岁占整体三分之一,其中不乏学生及外佣,她提醒市民切勿随意出租、借出或出售个人银行户口给任何人使用。
与金管局及香港银行公会推出「FINEST」系统
随着金融科技的演进,不法份子会利用具即时交易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如「转数快」等,从而加快资金流转,短时间内通过多层转账分拆资金,更甚会利用虚拟货币清洗黑钱,透过其匿名性与跨境转帐的便利性,将赃款快速且隐蔽转移,从而增加警方追截的难度。郑补充,最近留意到犯罪分子利用「深伪技术」(Deepfake)企图规避金融机构的审查程序,开设或操控傀儡户口以清洗黑钱,对此警方、金管局与银行已加强力度打击此类犯罪,堵截利用深伪技术开设的户口,早前亦有采取执法行动,成功拘捕利用深伪技术开户的户口持有人,「我们相信(人工智能)会是未来的趋势。」
为应对洗黑钱罪案的挑战,警方强调公私营合作模式,联同金管局、银行业和香港银行工会保持密切协作,共同打击金融罪行和洗黑钱活动,例如警方主动 分享 最新的趋势及资讯,以便银行尽早识别和堵截可疑户口。郑丽琪提到,警方早年与金管局及香港银行公会推出「FINEST」系统,供业界交换可疑企业客户数据,该系统将配合2025年6月通过的《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升级,将于年底允许分享可疑的个人户口。
针对傀儡户口 加重刑罚
另外,警方亦加大调查及检控效能,于年初推出「交易数据分析系统」,让调查人员能为大量银行纪录数据快速地进行资金流向和网络分析;同时警方与律政司亦协调加快处理傀儡户口相关的洗黑钱案件,去年因洗黑钱罪被检控的人次为1484,较前年增加超过千人,今年首半年亦检控了730人。郑补充,为加强阻吓性,警方及律政司针对涉及傀儡户口的合适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幅度介乎3至18个月,自2023年10月至今年7月,已有148人因出租、借出或出售个人户口被法庭加重刑罚。
为向市民传递反洗黑钱讯息,警方持续针对年青人、银行业界以及特定群体,举办多元化的宣传教育活动。财富情报及调查科总督察李耀南指出,适逢本月是「反洗黑钱月」,警方将举办一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在银行展示印有多种语言的反洗黑钱座枱宣传架,向非本港人士灌输防罪意识,亦会透过「保户号」宣传车于街头举办快闪反洗黑钱问答游戏;针对青少年的反洗黑钱意识,警方首度出版教育特刊《黑白分明》,内容涵盖反洗黑钱定义、法律后果、真实案例;另外就傀儡户口及深伪技术的洗黑钱手法,警方将19日举办「金融业反洗黑钱研讨会2025」,邀请银行业界分享并探讨如何应对相关手法。
洗黑钱的迷思?
| 1. 黑钱真的可以洗白? |
| 犯罪得益无法「洗白」。不论犯罪分子如何尝试掩饰资金来源、透过层层分拆或模糊资金流向,警方可透过各类纪录及证据还原资金流向,使违法得益无所遁形。 |
| 2. 我没有参诈骗,但为何有罪? |
| 即使当事人没有参与上游罪行如诈骗等,但若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涉案资金属犯罪得益,仍继续处理相关财产,亦属犯罪行为。 |
| 3, 证实不到上游罪行,是否等于无罪? |
| 洗黑钱罪行毋须证实上游罪行的具体细节或定罪。只要能证明当事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所处理的财产属于犯罪得益,即可构成洗黑钱罪。 |
| 4. 纯粹租、借、卖户口,是否无罪? |
| 将银行户口租出、借出或出售给犯罪集团,同样构成洗黑钱罪行,单靠称对资金流向一无所知,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出租或出售户口用于洗黑钱,其所带来的刑责与风险,远远超过从犯罪集团获得的金钱利益 |
| 5. 是否只借出银行户口洗黑钱才算犯法? |
| 不论是提供银行户口、电子钱包,还是储值支付工具等户口予犯罪分子用作洗黑钱,均属违法行为,构成洗黑钱罪。 |
| 6. 就算定罪,刑罚不高? |
| 洗黑钱涉案金额越大,刑罚通常越重。警方及律政司亦会针对涉及傀儡户口的合适案件,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至今已有148人因出租、借出或出售个人户口被法庭加重刑罚,刑期增加幅度介乎3至18个月。 |
记者:麦键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