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洗黑钱3.59亿元 被加刑判监50个月

更新时间:14:03 2025-07-21 HKT
发布时间:14:03 2025-07-21 HKT

2019年7月至12月期间,一间海外公司被不法分子非法挪用公司资金,导致损失约2.7亿美元。事件经揭发后,国际刑警及多国执法机构积极进行调查,香港警方亦主动调查境内相关洗黑钱的活动。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后,至今拘捕10男1女,包括三名本地人、七名内地人及一名澳门人,他们的角色均为银行户口持有人或签署人。其中一名案发时39岁、持双程证,报称铁技术工的内地男子,于2023年10月31日入境香港时被捕,涉嫌2019年在香港开设一间公司,并透过公司银行户口于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清洗折合约3.59亿港元的怀疑犯罪得益,而该公司在香港并无实质业务。

警方东九龙总区重案组(3B队)高级督察谭颂琪。
警方东九龙总区重案组(3B队)高级督察谭颂琪。

警方经深入调查及征询法律意见后,该名39岁男子被落案起诉三项「洗黑钱」罪。案件于今日(21日),在区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认所有三项「洗黑钱」罪名,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

为了加强以傀儡户口作洗黑钱用途的阻吓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经过法庭审视后,批准加重四分一刑期,被告其后被判处监禁50个月。

警方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
警方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