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东九龙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 拘捕7男

更新时间:05:51 2025-07-11 HKT
发布时间:05:51 2025-07-11 HKT

警方表示,东九龙总区交通部及各警区警务人员7月10日于秀茂坪、观塘、黄大仙及将军澳区内进行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

行动中,人员拘捕7名本地男子,年龄介乎36岁至65岁,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并扣查5部电动单车及2部电动滑板车。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8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进行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警方图片
警方进行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警方图片
人员拘捕7名本地男子。警方图片
人员拘捕7名本地男子。警方图片
扣查5部电动单车及2部电动滑板车。警方图片
扣查5部电动单车及2部电动滑板车。警方图片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