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黄大仙住宅单位拘2男女 检电子烟枪及烟弹 市值约4千元

更新时间:06:17 2025-06-11 HKT
发布时间:06:17 2025-06-11 HKT

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凌晨约零时搜查黄大仙道八号一住宅单位。

行动中,人员在该单位内检获五枝怀疑电子烟枪及35盒共97粒怀疑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烟弹。行动中检获的第一部毒药及怀疑电子烟枪市值共约4千元。

经初步调查,一名32岁本地男子及一名31岁本地女子涉嫌「非法售卖第一部毒药」被捕,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由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第138A章),尼古丁(烟草产品除外)属第一部毒药,而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被归类为药剂制品。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一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