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搜旺角淫窦 拘56岁男管理人

更新时间:23:25 2025-06-10 HKT
发布时间:23:25 2025-06-10 HKT

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六月十日)下午在区内展开代号「搜鹢」的扫黄行动,突击搜查砵兰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

警员于该单位内拘捕一名56岁姓杨本地男子,涉嫌「管理卖淫场所」。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7月11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行动中,人员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

行动中,人员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警方图片
行动中,人员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警方图片

根据香港法例第139章《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十年。警方呼吁市民守法,严格遵守相关规例,强调将继续严正执法,打击各项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