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警放蛇打击白牌车拘2人 包括内地男司机涉违反逗留条件

更新时间:14:43 2025-05-23 HKT
发布时间:14:43 2025-05-23 HKT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展开打击非法载客取酬(俗称「白牌车」)的行动,成功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涉及43岁持内地通行证及59岁本地男司机,两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被捕,其中内地男以访客身份入境,因而涉违反逗留条件。

消息称,被捕内地男子本月19日入境,原逗留至25日离港。他报称在内地任职司机,今次首次驾白牌车。他声称所驾的车辆是其朋友的,他涉违反逗留条件仍被扣查,而被捕的59岁本地男司机,报称任职司机,稍后获准保释候查。 

警方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刘汉权摄
警方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刘汉权摄
警方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刘汉权摄
警方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刘汉权摄
警方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刘汉权摄
警方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刘汉权摄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魏嘉豪讲述案情。刘汉权摄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魏嘉豪讲述案情。刘汉权摄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魏嘉豪讲述案情时表示,今日人员乔装乘客,在荃湾分别登上两部私家车前往青衣,车费由63元至75元不等,到达目的地后,分别59岁本地男司机及一名43岁持内地通行证的男司机,他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并涉及「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被捕。涉案两车辆已被扣留检验。

警方呼吁市民,市民出行时亦应选择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的保障。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000元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