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九龙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拘7人 被捕人六月向警方报到
更新时间:01:33 2025-05-16 HKT
发布时间:01:33 2025-05-16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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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九龙总区交通部及各警区人员昨日(15日)于秀茂坪、黄大仙、观塘及将军澳区内进行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行动。
行动中,人员发现七名男子于道路上怀疑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经初步调查后,人员拘捕该七名年龄介乎30至72岁的本地男子,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并扣查涉案的六辆怀疑电动单车及一辆怀疑电动滑板车。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六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东九龙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拘7人。警方图片

东九龙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拘7人。警方图片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