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货车违泊奇景直击 车头整齐楔28张告票「成本书咁厚」 

更新时间:21:59 2025-03-14 HKT
发布时间:19:05 2025-03-14 HKT

网上今日(3月14日)流传一则帖文,可见葵涌葵丰街对出,有一部货车车头被楔大量违泊告票,情况之夸张被目击网民形容为「成本书咁厚」。事件引起网民讨论,不少人都猜测司机去向。记者其后到场视察,经点算车头告票已多达28张,蔚为奇观,吸引途经市民拍照「打卡」。

记者今日下午到葵丰街视察,发现涉事货车仍在现场,有交通督导员在场「新鲜滚热辣」抄牌。现场可见,其所在位置只限货车夜晚8时至翌日早上7时停泊,货斗内有多个空菜篮,不少途经市民受网上帖文吸引到场「打卡」。

经点算,车头违泊告票有28张,整齐楔于车头挡风玻璃水拨上,部份已经甚至开始褪色。其中,最早一张告票已于2月14日发出,以每张320元计算,罚款额接近9000元。据了解,该部货车已停泊上址其实已有超过两个月,警方曾尝试联络车主但无果,货车稍后将被拖走。

附近工作的送货司机陈先生表示,自己近月来葵丰街送货时已留意到这部货车,「上个月得一截仔,10张8张左右」,其后越来越多,形容现时情况夸张,直言是第一次见这种情况,估计货车车主「有啲事,可能病咗」。

送货司机陈先生表示,自己近月来葵丰街送货时已留意到这部货车。黄文威摄
送货司机陈先生表示,自己近月来葵丰街送货时已留意到这部货车。黄文威摄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条例》第107条,凡任何车辆被容许在道路上停留不动,而其位置、状态或情况使人有合理因由相信该车辆已被弃置,执法人员可安排发出通知书,规定该车辆以其名义登记的人将该车辆移走或安排将它移走。如该车辆并没有根据通知书移走,执法人员可扣押该车辆,并可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该车辆移至或安排将它移至通知书内指明的地方。如车辆被扣押及移走后14天内仍无人认领,该车辆即成为政府财产,并可予出售或按警务处处长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