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街市店舖遇爆窃失2千元 警即日拘捕48岁男

更新时间:04:55 2025-02-05 HKT
发布时间:04:55 2025-02-05 HKT

警方表示,周二(4日)上午约11时7分接获报案,指葵涌街市一店舖内有搜掠痕迹,怀疑遭爆窃。人员接报到场,发现上址收银机被打开,经初步点算后,该店共损失约二千元现金。

葵涌分区特遣队人员经翻查大量闭路电视后,同日晚上约7时在葵涌邨拘捕一名48岁姓高本地男子,涉嫌爆窃。行动中,人员检获被捕人怀疑犯案时身穿的衣物,并起回大部份赃物。

该名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现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7队继续跟进。

警方起回大部份赃物。警方图片
警方起回大部份赃物。警方图片

警方提醒,根据《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十一条,「爆窃」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十四年。

警方呼吁,餐厅和零售商店应做好防盗措施,包括安装智能闭路电视,锁好门窗等,亦都避免存放大量现金在商铺内。警方会调配军装及便装人员,不定时针对性巡逻,并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