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无业汉涉电骗案收款 洗黑钱罪成判囚39个月

更新时间:12:59 2025-01-27 HKT
发布时间:12:59 2025-01-27 HKT

24岁姓郑无业男子涉及去年4月的电骗案,向受害人收取骗款,被警方拘捕并起诉。今日(27日)早上,被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洗黑钱」罪,被判监39个月。案中控方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加刑,法庭经审视后批准加重刑期百分之三十,警方欢迎有关判刑。

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案件主管督察梁俊豪。
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案件主管督察梁俊豪。

去年4月9,骗徒致电案中一名年长受害人,讹称其家人并要求5万元应急,受害人不虞有诈,透过银行转账5万元到骗徒所提供的指定户口。其后,骗徒再向受害人索取10万元,受害人情急下到银行分行提取所需款项。幸银行职员察觉受害人神色紧张,经询问后发现受害人堕入骗案,随即报警。

警方接案后随即调派人员,到骗徒指定的收款地点。当骗徒现身向受害人收取金钱时,警方随即以「诈骗」罪拘捕该名姓郑本地男子。经调查后,被捕男子承认收到指示,向受害人收取赃款。警方征询律政司意见后作出起诉。

根据警方数字,去年首3季,全港诈骗案按年增加2,470宗,今年诈骗案升幅明显收窄。警方强调,会继续从拘捕及宣传教育等着手,全方位积极打击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