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首期3000元4.16发放 收款不能「转会」

头条日报-港闻
更新时间:00:00 2023-03-11 HKT
发布时间:00:00 2023-03-11 HKT
《财政预算案》提出再发放5000元电子消费券。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昨公布细节,首阶段3000元于4月16日发放予合资格永久居民,余下2000元会于7月16日派发;首阶段不可「转会」,要沿用上年使用的支付平台。陈茂波指,首期将令640万市民受惠,预料可提振本地生产总值约0.6%。
次期7.16发放 可转收券工具

5款电子收券工具包括支付宝香港、BoCPay、PayMe、Tap&Go和WeChat Pay HK,第一期发放日期在4月16日,到期日为10月31日,并将在7月16日发放余额。以八达通领券市民会在4月16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惟消费总额需在6月30日或之前达到3000元,才能在7月16日收到余额消费券,否则要在用尽首期消费券后的下月16日才可领取。

政府又指,若支付平台相关帐户已失效,或已登记的八达通卡已遗失或退回,市民须在本月29日或之前,更新其支付工具帐户登记纪录。而去年使用八达通卡领券的乐悠卡持有人,如八达通卡仍然有效,可继续使用收取;如去年收取消费券的八达通卡已退回或遗失,可透过八达通热线、消费券网站等方式处理。

合资格非永久居民会获发两期共2500元。陈茂波指已要求支付平台要将政府所付手续费,全数回馈商户及市民,有信心优惠不会少,要审时度势决定明年是否继续发放。

香港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认为,今次发放消费券时间,错过下月初复活节假期,亦预计今次业界只会得到20%消费券份额,较去年25%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