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行山杖点燃器及折刀等 23岁营销员囚9个月保释上诉
更新时间:15:09 2020-10-08 HKT
发布时间:11:25 2020-10-08 HKT
发布时间:11:25 2020-10-08 HKT

辩方称,早前索取的劳教中心报告不建议判被告黄俊迪进入劳教中心,亦提及到被告从小到大操行良好,原拥有大好将来,惟受本案影响,事业陷入停顿。辩方续呈上另一裁判法院的案例,指该案同样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曾取出涉案物品使用,结果判监4个月。然而,苏文隆主任裁判官表明「呢个层次嘅裁判对我完全无参考价值」,直言本案案情严重,看不到任何减刑因素,终判监9个月。
黄俊迪被控于今年1月19日在大元邨中央公园管有两个铁锤、一支行山杖及一把多用途折刀。苏官早前裁定被告管有铁锤必然是破坏公物,不过,对于登山杖及折刀,则裁定两者均没有非法用途。
被告等候上诉期间准以现金1万元、每星期往警署报到一次及守宵禁等条件担保。
法庭记者:叶君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