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指医保合约条款艰涩难明 存魔鬼细节或被加保费
更新时间:13:45 2019-05-29 HKT
发布时间:10:35 2019-05-29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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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归纳个人医保行业两大问题,第一是消费者对个人医保的期望落差;第二是个人医保对消费者缺乏延续性。消委会分享三个个案,个案一为一名67岁的男投诉人,保险公司通知他更改保单条款以提供更佳的医疗保障,包括住院、门诊等。但投诉人续保时发现保费较往年高,过去4年每年的保费由21280元增至42880元,增幅逾一倍,最后经消委会介入后,投诉人成功与保险公司和解,以较低金额缴交保费。
个案二为一名男投诉人在上一个保单年度接受肛门疾病疗程,续保后,再次接受肛门疗程。住院期间,保险公司要求投诉人签署一份经修改的同意书,将所有与肛门有关的疾病纳入不保事项。出院后投诉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偿申请但遭保险公司拒绝。
个案三为一名女投诉人在街上跌倒需住院8天,即使主诊医生表明,建议投诉人接受住院的物理治疗及无法提早出院,保险公司仍然只就首3天的住院作出赔偿,而随后5天的住院不属「医疗所需」以及物理治疗可以透过门诊服务提供。投诉人先后向消委会及当时的保险业监理处及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最终获得了剩余5天的住院费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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