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东北案】终院不接纳梁晓旸上诉理据 裁定警员执勤合法

港闻
更新时间:10:46 2018-02-01 HKT
发布时间:10:45 2018-02-01 HKT
2014年6月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发展规划期间,13名示威者企图进入大楼,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等罪成,其中被告梁晓旸早前就「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向终院提出上诉,终院已即时驳回,今日颁判词解释。



上诉人梁晓旸的其中一项上诉理据指,立法会主席没有事先邀请警方进入,上诉人妨碍那名警员在法律上并不符合为立法会人员资格。另外,梁又认为由于没有获得明文授权来限制公众进入立法会,即使那名警员属立法会人员,拒绝让示威者通过入口进入立法会也非正执行职责。



终院不接纳上诉理由。终院对警方在甚么情况下可合法进入立法会会议厅范围及在内执行警务定下指引。



终院裁定警员无需事先获得立法会主席的邀请,都能在立法会会议厅范围内当值,警员亦符合「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控罪中所指,的立法会人员的资格。



终院判词又指,即使需要事先作出邀请,本案立法会主席已作这个邀请,即使他认为自己是以行管会主席身份要求协助,但客观上和法律上他也是立法会主席。



另外,保安是根据行政指令合法地拒绝示威者进入立法会会议厅,终院裁定警员助保安阻止示威者,也正是合法地以警员及立法会人员身份执行职责。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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