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料阿Sir讲古——邪牌爱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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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04:23 2017-09-15 HKT
发布时间:00:00 2017-09-15 HKT
  这句说话在七、八十年代是非常流行的,「邪牌」当时是指五十至七十年代在舞厅、夜总会等场所(见图)工作的女性,亦称为「夜之女」,主要是陪人客饮酒、跳舞和摇骰子的年轻女子,既要抛头露面又时常受到有背景人士和不友善的客人欺凌,很多较有思想的都想找一个可信任或至少可解寂寞的男子,如能供养她或保护她就更加理想。
  「差人」当时一般是指男性和较低级的前线警察,因那时警队以男性为主,而对外主要是较低级的员佐级人员,而警官则主要是外籍人员,很少和外界,尤其是华人接触。
  那时湾仔和油麻地(包括现称旺角和佐敦一带)有很多舞厅,当时娱乐较少,上舞厅跳舞是一般男士普遍及较为高尚娱乐,在这里饮酒、吸烟和找短暂心灵慰藉的地方,无论「得意」和「失意」时,那里都是一个好去处,只要袋里有钞票,自然有人替你分忧或锦上添花,所以那时很多男士的薪金就在这里花掉,那时有一句顺口溜是「灯红酒绿舞娘心,舞娘原来是爱金!」
  差人亦不例外,因他们需要轮更及工作时间不固定,以往的朋友慢慢减少,因大家可一起的时间很难相就。上舞厅寻开心亦是他们喜欢的,尤其是那时差人,特别是有佩枪的侦缉人员(CID)是很有面子的,差人常到的,有背景人士自然减少,那里的领班和妈妈生(舞女经理)乐于送上免费的人参茶和酒精类饮品(那时最有名是蓝带拔兰地),而舞厅酒柜总有一些酒的招纸是写上乜乜探长、乜乜Sir等字的!
  在这情况下,有一些舞小姐甚至妈妈生特别喜欢差人,因他们一般是身体健康,有固定职业和有一些是有佩枪的(那时称为「陀炮」),可保护自己,而很多舞小姐亦想找一个可信任的人和一个家,无论甚么原因使她们下海(做舞小姐称为「下海」),她们都想有朝一日「上岸」,成为「归家娘」,相夫教子。
  在这情况下便形成了所谓「邪牌爱差人」,虽好像有一点贬意,但无论如何,除了一些花心差人和不守妇道邪牌外,都做就了很多好姻缘!英雄莫问出处,这些「警嫂」有丰富社会经验,一方面可鼓励及帮助差人丈夫努力向上,力争上游,而另一方面,亦教导出出色子女,成为社会栋梁。
  今天,由于生活方式改变和教育水准提高,「邪牌爱差人」或「差人爱邪牌」,已成绝响了!
前高级警司/警察博物馆咨委/通识研究硕士
何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