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管理无牌旅馆罚款两万元

港闻
更新时间:16:09 2017-02-01 HKT
发布时间:16:07 2017-02-01 HKT
一名女子因触犯《旅馆业条例》,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2万元。

案情指,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处人员去年7月巡查位于旺角奶路臣街一所怀疑无牌旅馆时,乔装客人,并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处所的房间。根据牌照处的纪录,上述处所在巡查当日并未获发牌照,负责管理上述处所的女子因而被检控。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最高可被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