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前董事被ICAC起诉 串谋提供480万非法佣金
更新时间:18:04 2016-04-21 HKT
发布时间:17:38 2016-04-2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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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物流公司前董事今日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涉嫌串谋向两名电子零件生产商前雇员提供共约480万元非法佣金,以获判及续判一份物流合约。被告被告已获准保释,将于下星期一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戴锦华(55岁),翡翠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翡翠物流)前董事兼股东,被控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
案发时,被告为翡翠物流董事兼股东。他于1979年至1996年期间曾在香港东电化有限公司(香港东电化)任职。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05年某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香港东电化当时2名雇员每人每月提供约10万元,作为翡翠物流获判及续判香港东电化一份物流合约的报酬。涉案的非法佣金据报共约480万元。
被告戴锦华(55岁),翡翠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翡翠物流)前董事兼股东,被控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
案发时,被告为翡翠物流董事兼股东。他于1979年至1996年期间曾在香港东电化有限公司(香港东电化)任职。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05年某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香港东电化当时2名雇员每人每月提供约10万元,作为翡翠物流获判及续判香港东电化一份物流合约的报酬。涉案的非法佣金据报共约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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