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滥用公屋︱瞒报拥元朗物业获配硕门邨 住户判监30天 单位被收回 一名公屋住户因在申请公屋时没有申报拥有香港住宅物业,违反《房屋条例》,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昨(21日)被判监禁30天,涉案公屋单位已被收回。 裁判官考虑到案情的严重性及涉及宝贵的公屋资源,认为不适合判处社会服务令,因此判处该名人士就两项控罪各监禁20天,其中10天同期执行,即共监禁30天。此外,房屋署已于本年5月收回涉案公屋单位。 两份申报表均无表明拥物业 案情指,该名公屋住户申请公 港闻 2024-10-22 16:14 HKT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