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警方及廉署回应联合行动 批有人为一己私利贪污造假 罔顾居民生命安全 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动

更新时间:18:08 2026-06-10 HKT
发布时间:14:09 2026-06-10 HKT

警方及廉署就大埔宏福苑大火成立的联合调查小组,今日(6月10日)下午将就全面调查大火成因及该屋苑大维修工程怀疑涉及贪污等事宜的最新进展会见传媒。警方及廉署表示,有人为一己私利贪污造假,罔顾宏福苑居民生命安全,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动。

当局指,经深入调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后,警方及廉署今日落案起诉七名人士及两间公司合共25项控罪,涉及误杀、串谋诈骗、「洗黑钱」、企图妨碍司法公正,以及逃税。

宏福苑大火︱7人分别涉误杀、洗黑钱等罪

7名被起诉人士分别在宏福苑大维修工程期间担当不同角色,包括工程顾问公司的董事及该公司聘用的注册检验人员,以及工程总承建商的董事。两间被起诉公司则分别为宏福苑大维修工程的工程顾问公司及工程总承建商。

案件至今已合共拘捕35人

新界北总区高级警司(刑事)邓翊几表示,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宏福苑大火,包括相关的刑事调查工作。灾后警方及廉政公署迅速成立近年最大规模的联合调查小组,就宏福苑大火成因,以至大维修工程相关的涉贪事宜,进行刑事调查。他指,今次大火造成大量死伤者,联合调查小组人员,本着为死伤者及其家属寻找真相、讨回公道的决心,在短短半年内全速开展全面的调查,案件至今已合共拘捕35人。

警方起诉3本地男子及两本地公司 共5项误杀罪

邓翊几指,经联合调查小组人员的深入调查,以及向律政司索取了法律意见,已落案起诉一共7名人士同2间公司,合共25项控罪。警方正式落案起诉3名本地男子及2间本地公司,合共5项误杀罪。廉政公署,则落案起诉7名人士及2间公司,当中包括警方起诉的全部人士及公司,控告合共20项控罪,包括串谋诈骗、洗黑钱、企图妨碍司法公正,以及逃税。以上罪行,今午已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分两宗案件提堂,案件亦押后至今年9月2日再提讯。

邓翊几简述案件经过,指宏福苑在2016年6月10日,接获强制验楼的法定通知。于是透过招标程序,先后委任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负责楼宇的检验报告及修葺工程的监督工作。后委任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际的修葺工程。

警方连月来仔细研究案情,翻查大量文献及审阅各方人士的口供,发现负责宏福苑大厦维修工程的相关公司同负责人士,在监管工程物料及工程程序上面的过程之中,涉嫌严重违反谨慎责任,出现严重疏忽。

调查显示,涉案工程出现以下的问题,包括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网及帆布、使用易燃的夹板、及移除楼梯走火通道的窗户,开设俗称「生口」,以便工人进入外墙的棚架。上述的工程安排,涉嫌严重影响楼宇的防火安全,令火势迅速蔓延,并阻碍逃生路径,造成大量伤亡。

警方的调查,由新界北总区重案组负责。在征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后,警方今日正式落案起诉,共同起诉3名本地男子及2间本地公司。该5名被告共同被控5项误杀罪。

三名男被告不获法庭保释 需还押惩教署看管

第一被告何建业,是涉案总承建商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时任董事、技术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第二被告吴跃,是涉案工程顾问公司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的时任董事及工程注册检验人员。第三被告黄侠然,为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董事。第四、第五被告,则为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五名被告涉嫌在无履行监管整体修葺工程的谨慎责任,未能够确保所用的物料及工程程序符合安全标准或相关法例要求,以致火警发生时,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大量伤亡。上述三名男被告不获法庭保释,需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政公署执行处首席调查主任罗贝雯表示,廉署调查从多方面证人及证物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在宏福苑大维修工程内多个环节,都有人涉嫌造假,而部分人士亦涉嫌清洗怀疑贪污得益的犯罪得益。

廉署按现阶段所掌握的证据及律政司的法律意见,落案起诉7名人士及2间公司,合共20项控罪。

该7名人士为5男2女。包括宏福苑大维修工程顾问公司「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董事黄侠然、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注册检验人员吴跃、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侯华健及何建业,及黄侠然妻子钟素芬、黄侠然朋友洪国伟,及一名「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职员李敏。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及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亦同时被起诉。

廉署检控主要涉及四大范畴

廉署检控主要涉及四大范畴,包括涉嫌在总承建商招标过程中造假、涉嫌在工程监督上造假。案件亦涉及工程顾问公司董事涉嫌洗黑钱,及有涉案人士在调查期间,涉嫌做出企图妨碍司法公正行为。

在招标过程中造假方面,廉署调查发现,「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与其董事黄侠然,涉嫌串通总承建商「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侯华健和何建业,在回标分析报告中,隐瞒「宏业」过去的诉讼记录,以及夸大「宏业」评分,诈骗宏福苑法团及业主,令「宏业」中标,取得总值超过3亿元的大维修工程合约。

第二个范畴为牵涉工程监督上造假。调查发现,「鸿毅」与其董事黄侠然,涉嫌串通其聘用注册检验人员吴跃,及黄侠然朋友洪国伟,诈骗屋宇署及房屋局独立审查组,讹称在宏福苑及其他多个屋苑的验楼和大维修工程中,会履行或已履行注册检验人员的法定职能。事实上,吴跃并无履行其身为注册检验人员应尽的职责。

3人涉洗黑钱逾4,000万

第三,在过去6年,「鸿毅」先后承接多个屋苑的维修工程顾问合约。该段时间中,「鸿毅」董事黄侠然及另外两名被告,分别是他的妻子钟素芬及一名「鸿毅」职员李敏,涉嫌透过「鸿毅」的银行户口,及他们个人银行户口,处理怀疑贪污得益的犯罪得益,涉及现金总共超过4,000万港元。而大部分存入「鸿毅」公司户口的现金存款,为没有单据解释相关款项来源。因此被告们同时被控多项洗黑钱罪。另外,「鸿毅」及黄侠然亦被控多项逃税罪。

第四,被告洪国伟在廉署调查期间,涉嫌协助黄侠然隐藏接近60万元现金。怀疑相关现金为「宏业」给予黄侠然的部分贿款。洪国伟亦涉嫌在大火后,诱使注册检验人员吴跃伪造检验文件,并向房屋局独立审查组作虚假陈述。他被控两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

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动或检控

罗贝雯表示今次不幸事件,警方及廉署怀疑有人为了自己一己私利,不但没有履行到其专业责任,甚至利用怀疑贪污、造假等不法行为达到其目标,罔顾居民性命财产安全。

罗贝雯强调,廉署及警方会继续锲而不舍调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动或检控,务求将有关人士绳之于法。惟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现阶段不适宜再透露更多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