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收购|77%宏志阁业主初步愿卖业权 收购涉款10亿元 政府:不排除立法收购余下业权

更新时间:15:10 2026-04-28 HKT
发布时间:15:10 2026-04-28 HKT

大埔宏福苑大火后,政府斥资68亿元收购其中7幢楼宇业权,惟不包括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及房屋局副秘书长章景星今日(28日)交代大埔宏福苑宏志阁后续安排。

黄伟纶首先重申,宏志阁(H座)因其情况与早前受火灾影响的A至G座大楼有所不同,故最初并未被纳入长远居住安排方案。然而,政府在方案公布后,持续收集到宏志阁居民的意见,并初步显示绝大多数业主期望加入方案。为回应业主的强烈诉求,政府决定,只要在今年6月30日或之前,有不少于75%的宏志阁业主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确认将业权售予政府,那么适用于A至G座的方案亦将同样开放予宏志阁。

多重忧虑困扰 业主期望出售

黄伟纶指出,房屋局的解说专队在接触宏志阁99%的业主后,约77%的业主初步希望参与政府的收购方案。业主们的忧虑包括:难以估计何时能迁回居住、需要处理繁复的地契及大厦公契修订、须另行聘用承建商和管理公司,并可能要承担高昂的维修及管理费用。此外,不少业主坦言火灾带来心理阴影,不愿搬回原址,同时亦担心物业价值受损及未来转售困难。

复修工程复杂 以情理兼备原则处理

黄伟纶亦提到,宏志阁的复修工程复杂程度超乎预期,大厦仍有约三分之二外墙尚未完成铺砌,加上消防、水电、中央石油气系统及紧急车辆通道等均需重修,要在年内完成所有程序的机会极微。他强调,政府在处理宏福苑的后续安排时,一向秉持情理兼备、以情为先的方针,此原则同样适用于宏志阁。政府尊重私有产权,但当业主达成高度共识时,政府愿意作出合理介入,并提供包括原区安置在内的多个选项。

业主需6.30前签署接受收购业权信件

黄伟纶指,政府将以同样的价格,即未补价单位每平方呎八千元、已补价单位每平方呎一万零五百元的作价,收购宏志阁的单位。接受方案的业主需要签署接受收购业权信件,若在6月30日前75%业主签署接受收购业权信件,政府提出的方案将适用与宏志阁业主。整个收购计划涉及248个单位,总成本估计约10亿元,政府将适时向立法会申请拨款。房屋局的专队将由明天起接触各户,详细解说方案内容。

最终不足75%业主愿意出售单位 政府有权选择不继续进行收购

他又指,如果政府未来立法收购宏志阁单位,如果政府拥有最少75%的单位,将有助相关的工作。如果长远方案开放给宏志阁业主,业主除可选择现金收购,亦可参与特设的销售计划或「楼换楼」安排,并在出售业权后两年内符合绿表资格。若未在6月30日签署信件,则要在8月30日前签署,政府亦会安排接受收购的业主在12月15日签署收购协议。政府与业主签署的买卖协议将加入附带条款,若最终签署协议的业主不足75%,政府有权选择不继续进行收购。

不排除立法收购余下业权 现阶段专注「你情我愿」买卖

黄伟纶又表示,由于现时的法例并不适用,不排除在稍后阶段立法收购余下业权,然而当中有门槛处理,要符合《基本法》第105条,要和法律专家相讨,另外,收购业权涉及公帑,须要与立法会讨论。他强调此时稍后阶段的事,现阶段将专注于「你情我愿」买卖,收购价亦远高于大火前的价格,相信是合理的价格。

何永贤指,解说队已接触A-G座99%的业主,当中75%愿意出售业权,24%正在考虑,只有1%居民不愿意出售业权,而宏志阁方面,77%接受收购建议,9%不打算接受建议。

卓永兴表示,宏志阁上执拾安排方面,在5月13至17日安排他们上楼,上午单数,下午双数,安排大致和A-G座相关,可4位人士上楼,执拾3小时,可多次上落。他又表示,A-G座居民将有第二次上楼执拾。

部分宏志阁居民非常不想迁回单位

黄伟纶解释,75%门槛非科学化公式,但每4伙有3伙足可反映相当的高度共识,并有参考宏志阁77%业主愿意出售单位的情况,具有一定合理性。他又指,不排除日后需要透过立法收回余下单位,因现时没有适用的法例,故定下75%门槛对日后法例工作有帮助。他又强调,任何立法必须符合基本法,即会尊重私有产权,以及就收购会有赔偿。

他又提到,宏志阁未受大火波及,但住户亦有担心,部分非常不想迁回单位,而政府认为动用公帑收购合适,款项亦要经立法会审批。

对于如宏志阁最终未能满足收购门槛,黄伟纶指,现时门槛合理,如达不到门槛,政府收购便不会继续,宏志阁便需要按市场安排,但业主需要面对地契和高昂维修费等问题。

黄伟纶早前表示,讨论大门一直打开,如宏志阁业主有较高程度共识,政府愿意探讨,若最终得到主流业主同意纳入收购,收购价会与现时7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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