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屋宇署:鸿毅检验人员有责任亲身到场监督︱持续更新
发布时间:10:47 2026-04-27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今日(27日)举行第20场听证会,亦是第三轮听证会的第6场会议。听证会传召4位证人,包括时任大埔民政专员陈巧敏和大埔民政处联络主任(5A)柯炜妍都会作供。另外,屋宇署助理署长/强制验楼张玉清,以及屋宇署前高级屋宇测量师(屋宇管制)谢锦明都会出席作供;谢锦明曾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5年7月6日借调至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
宏福苑听证会|屋宇署承认发泡胶封窗应由其执法
【10:58】就防火方面的责任分工,张玉清同意楼宇被动消防装置例如楼梯间隔等,是屋宇署管理范畴,相反消防处主责主动消防装置。她续举例,如果走火楼梯有违规工程会由屋宇署执法,但如果楼梯是有泥头垃圾堆积,则由消防处负责。她强调,双方有既定机制沟通,甚至会有联合行动。在发泡胶封窗问题上,她同意两个部门都各有相应法例处理,有重叠情况,但由于屋宇署本身对发泡胶有监管,且发泡胶封窗作为保护措施是工序一环,故会由屋宇署执法。
宏福苑听证会|注册检验人员有责任亲身到场监督
【10:45】张玉清供称,屋宇署会抽查RI提交的的检验报告,并实地检查确保RI的工作准确,且每年完成的实地巡查不少于315宗。
就住今次宏褔苑事件,RI为鸿毅注册检验人员吴跃,而RC为宏业。杜淦堃称吴跃曾处理过80宗强制验楼,当中30宗任RI,张玉清同意,屋宇署事后已对吴跃经手的工程进行调查;而宏业其余28个工地亦已发出临时停工令,署方正持续调查。
【10:30】政府2012年推行强制验楼计划,代表独立委员会的资深大律师杜淦堃问及注册承建商 (RC)和注册检验人员(RI)的分工与责任。屋宇署助理署长/强制验楼张玉清解释,在强制验楼制度下,RI是为配合强制验楼计划而设,人员须为专业人士,例如建筑师、工程师或测量师等。根据法例,只有RI可以进行强制验楼的检验及监督其后修葺工程。
在检验阶段,注册检验人员(RI)须亲身视察楼宇状况,根据作业守则评估是否需要维修;而在维修阶段,RI须监督整个工程,确保工程安全、物料符合标准、工序恰当。而RI须负上最终责任,其责任亦不会因组建监督团队而转移。
杜淦堃问及RI能否指派他人代劳,张玉清表示,RI可组建团队协助监督,但须遵循作业守则的要求,例如视乎程度每一周或每两周亲身巡查,而在某些关键环节,RI必须亲身到场监督,例如工程开凿后首次修葺石屎时、以及进行拉脱测试「pull off test」时等。
就注册检验人员(RI)与注册承建商(RC)在安全与质量上的共同及分别责任,张玉清举例,在物料方面,RC负责提供物料,RI负责确认物料符合标准。工程安排则主要由RC负责,但RI有监督责任,亦需审视工序是否妥当。就防火安全方面责任,张玉清指涉及工序和地盘管理等多个范畴,当中地盘管理主要由RC负责,但RI亦有监督角色。
小型工程承建商按风险分三级,独立委员会主席陆启康问及署方是否在宏福苑大火后更改分级制度,张玉清确认,指现时很多小型工程是二级,将来修例会将他们「升格」为一级小型工程,要有第三方(Authorised Person)作监管,包括程序和保护措施,须获许可才可进行维修工程。
记者:陈俊豪、赵克平
摄影:卢江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