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灾难遇害者辨认组在行动中进行三次搜查 发现60个人类遗骸样本|持续更新
发布时间:09:38 2026-04-15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今日(15日)举行第12场听证会,亦是第二轮听证会的第4场。今日将会有3名证人作供,分别是消防处副消防总长(行动支援及专业发展)黄思律、警务处伤亡查询中心主管曾淑贤,以及警务处灾难遇害者辨认组(DVIU)主管郑嘉俊。
4月15日听证会重点:
- 有声音建议将独立委员会转为法定调查委员会,主席陆启康指稍后交代不愿作供人士对策
- 消防处副消防总长(行动支援及专业发展)黄思律作供,称宁愿多花时间问清楚报案人资料,「好过草草了事,收线之后去错地方」
- 黄思律指火灾当日已召回所有正休假的同事,并开启全部电话线及工作台,形容当时「用尽所有人员」
- 当日每宗个案的整体处理时间约需5分钟,等候接驳时间平均58秒
- 市民致电999求助未能接通消防时,警方会改以传真机将资料传送至消防通讯中心处理
- 有居民火灾时被困厕所,致电999接线生未将电话转介消防,最终不幸丧命
- 黄思律认为,不应让接线人员知悉前线疏散指令而分心,其职责是收集求助信息,而非在不了解现场实况下,轻率指示居民疏散。
- 因应现场环境恶劣、人手充足及两地消防装备不相容,故未有请求广东省消防协助救火。
- CEU排查人士中有166人过身,37人受伤,184人确认安全,而31人在大火前已过身,6个个案已离港,1个个案是误会,31个个案无法跟进
- 灾难遇害者辨认组在行动中进行三次搜查, 发现74个「身体或身体部位」,其中60个为人类遗骇样本
陆启康:DVIU在这次大型灾难中角色至关重要
【15:55】他指,在搜寻过程中,若任何单位或资料显示仍有未找到的遗骸或遗骨,必须透过DNA、指纹或其他证据,如衣物确认身份,才能确定是否仍有失踪者。例如若在同一单位内只找到一只鞋,并从中提取到一名死者的DNA,仍需重复确认。
陆启康表示,感谢团队的工作,并表示在这次大型灾难中,其角色至关重要,尤其对死者家属意义重大。大众可透过报章或新闻报导了解各队员的工作,他们在极大困难与压力下执行任务,他代表香港市民及家属,感谢各队员的努力与付出。
行动共发现74个「身体或身体部位」 60个为人类遗骸
【15:45】郑嘉俊表示,行动中,团队对发现的遗体或疑似遗骸会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当发现遗体时,人员会先拍摄照片,并填写标签,将遗体及其身边相关物品,例如眼镜、首饰、手表、戒指等一并记录。随后会使用丝带和胶带进行包装,并在外层加上大型包装袋以保存证据。所有相关资料会填写在记录表格上。
他指,现场完成记录和拍摄后,相关资料会填写在表格中,并随遗体送至尸体收集站。在收集站,另一组同事会核对现场记录与实际收到的物品是否相符。之后,遗体会被送往殓房,由殓房同事再次核对文件及资料,并继续填写死后检验表格。
郑亦提到,在整个行动中,共发现74个「身体或身体部位」。经化验后,其中12个样本并无动物或人类组织;另有2个为动物组织(猫狗),并非人类遗骸。因此,实际上人类遗骸样本为60个。
郑又指,进一步检验发现,60个样本中存在重叠情况,部分样本来自同一堆遗骸,当中可能包含多于一名死者。最终确认共有65个遗骸或遗体。其后发现其中4个遗骸与已有死者重复,因此最终确定为61个遗骸或遗体。
在这61个中,有60个是透过主要证据(例如DNA、牙齿、法医齿科证据)确认身份。另外一个(第168号死者)是一个头骨,当时无法从中提取DNA或任何可辨别身份的物品。然而,根据现场环境判断,该头骨所在的围篱位置,确定另一围篱内的遗骸是其母亲(第125号死者),因此相信该头骨属于第168号死者。
郑嘉俊强调,搜查工作非常彻底,几乎每一寸地方都经过检查。即使发现非人类的动物组织,也会一并收集,确保不会遗漏任何遗体或遗骸。基于此,团队认为不可能有证据证明存在超过168名死者。
DVIU负责搜寻死难者遗骸或遗体 多由侦缉训练中心人员组成
【15:35】警务处灾难遇害者辨认组(DVIU)主管郑嘉俊表示,警务处灾难遇害者辨认组(DVIU)自1975年根据国际刑警标准成立,其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在灾难现场搜寻死难者的遗骸或遗体,并协助法医辨认身份。主要队员来自侦缉训练中心的人员,其他队员则需完成相关标准训练课程。当宣布发生灾难事件时,队员会被召集执行DVIU任务。
郑嘉俊指出,DVIU采用国际刑警的既定运作方式,可分为四组,包括指挥中心(Control Room),负责记录整个事件过程、与不同部门交流资讯、以及在现场直接指挥行动、寻回小组(Recovery Team)在现场搜查遗骸及遗体,临时尸体收纳站,当寻回小组找到怀疑遗骸或证物后,会送往现场的临时尸体收纳站,进行进一步确认和记录,以及验房(Mortuary),遗骸会送往验房,由另一组人员协助法医确认身份,并与其他部门搜集相关资讯,从而辨认死者真实身份。
郑嘉俊透露,以宏福苑火灾事件为例,DVIU由11月29日起进行了三次搜查。第一次搜查了7座单位及公共地方,第二次则针对首次未找到遗体的单位。他澄清,所谓「找不到」并非真的没有,而是因同一单位可能有多于一人,或曾有人获救、或只找到怀疑遗体,因此需要重新搜查。
他举例,最多试过五次上楼搜查,将单位内所有瓦砾、大型家私如枱凳、电视柜、雪柜全部搬走,只剩灰烬,从中找出碎骨或牙齿,强调队员的努力就是为了确保搜查全面,绝无遗漏,找出所有失踪人士。
伤亡查询中心非恒常机制 由投诉警察课和警察学院人员组成
【15:30】香港警务处伤亡查询中心主管曾淑贤在大火当日下午5时50分,获指示启动伤亡查询中心(CEU)。她指,CEU非恒常机制,当有行动定义重大事故,则动员投诉警察课和警察学院人员成立,主要主管是投诉警察课高级警司。她指,因每次重大事件,除消防和警察做疏散等工作,伤亡查询中心可让家人朋友了解伤者和死者的状态。
她称,设立CEU的考虑是视乎事件的程度、发展、现场状况、牵涉的死亡人数,上次成立CEU是大埔公路车祸,涉19死65伤,而2012年涉32死的南丫海难,亦曾成立CEU。
她指,当日下午5时36分被通知要成立CEU,当时人手约有50人,分配成6个小队,包括总部小队作调配,公众查询小队于下午6时32分设立热线,当时开了10条线,供家属和朋友查询死伤者情况,小队将纪录交予接待小队(reception team),其中有5宗纪录未拨打999。她续指,亦有索引小队和配对小队等,配对小队会到灾场地下和医院了解家庭人口是否齐全,亦取得管业处的户口资料和联络方法,进行排查工作,再将有关人士的最新资讯(例如安全、受伤、死亡)告知家人。她又指,有人致电查询欲寻找的人不知是否住宏福苑,调查队亦会查核入境处资料,查看涉事人会否已离港或已丧生。
CEU排查人士中有166人过身 31个个案无法跟进
根据纪录,经CEU排查的人士中有166人过身(热线无收到涉余下2位死者的查询),37人受伤,184人确认安全,而31人在大火前已过身,6个个案已离港,1个个案是误会,31个个案无法跟进。她解释,无法跟进个中,包括查询人士给予资料不足,例如不肯定当事人是否居住宏福苑,或只有花名。
她又指,当日将五个个案转交现场同事,包括一个已离开火场的宏新阁居民,其猫仍留在单位内,亦有人看到单位内仍有人,故会通知同事。她又强调,小队会对收到的电话作排查,不会「左手来、右手去」全交予现场同事。
对于CEU于当晚6时41分接获一位白女士查询,但消防晚上7时39分才首次接获个案,曾指,中心当晚没有直接与消防处有任何交手,只是排查,并将最新资讯告知家人,而收到的电话会问对方是否已拨打999,但这并非固定流程。
委员会主席陆启康表示,CEU扮演重要角色,无论是报喜或报忧,工作帮了很多家属,相信大众市民对中心的工作表示肯定。
【15:10】另一名委员欧阳伯权指消防处近年积极引入新科技提升灭火救援效率,包括灭火机械人等,向黄了解更多细节。黄指已引入两台较小型的灭火机械人,具备足够动力拖喉进入单位,甚至能攀爬狭窄楼梯,适合在室内温度过高、人员无法进入的环境下使用。此外,无人机已应用于近郊自动巡航,监测山火或火警;无人船亦能在前线人员无需到场的情况下执行灭火工作。
杜再问及对于深圳消防员来港支援一事,黄强调并非人手不足,指即使增加人员和车辆,亦未必能提升救援效果。其次,两地消防用语不同,又指香港消防使用的对讲机频道与内地不一致,难以直接沟通。
消防员楼宇救火不采双气瓶 因体能消耗更大 令耗气量上升
【15:05】黄指,通讯方面,香港消防使用「Mayday」求救信号,内地则用普通话呼叫;香港紧急疏散的响笛为长响,内地则为分段响。在嘈杂的火场中,语言及信号差异可能造成误会,影响安全。
至于粤港澳三方应急救援协定,他解释现时首阶段主要针对地震、水浸等天然灾害,虽然火灾亦包含在内,但属于较后阶段,相关对接尚未完成。他总结,基于上述种种原因,今次火警香港消防未准备好请求内地协助,但长远会朝这个方向努力。
陈健波再问为何呼吸辅助器使用时间始终无法延长,黄解释,主要受限于物理条件与物料技术。若要将压力提升至400巴(bar),目前材料尚难达到理想的安全与效能平衡。
黄指,消防人员常用的呼吸辅助器,实际上并非氧气瓶,而是装载加压空气的气瓶。目前常见的气瓶压力约为大气压力的300倍,理想工作压力约为300巴,在此压力下,一般使用时间约为30至33分钟。不过,实际使用时间会因使用者呼吸频率而异:越紧张、呼吸越急促,耗气越快,使用时间便会缩短。
陈健波再问能否使用双气瓶延长作业时间?黄指出,虽然高阶呼吸辅助器确有双瓶设计,但因重量大幅增加,消防员体能消耗更大,反而可能导致呼吸加快、耗气量上升,彼此抵消;加上双瓶体积较大,影响灵活性,甚至连进入门口都有困难。因此,双瓶通常只用于隧道火灾等特殊场合,一般上楼救火仍以单瓶为主,这也是全球消防单位的普遍做法。
现场环境恶劣 消防也难以进入现场 因此未请广东消防协助
【15:00】陈健波表示,对于有市民质疑为何不请求广东省消防协助,黄透露,大火当晚约十时,广东省已在边境集结约100人及20辆消防车,但消防当局经评估后认为未有需要。
他指出,现场已调配980名消防同事,相等于五级火警的人手规模,而全港每日执勤消防员约1,700人,仍有调配空间。更重要的是,现场已布满消防车,再多的人手亦难以进入楼层,因为环境极度恶劣。
他亦详细解释两地装备不相容的问题:内地使用的呼吸辅助器与香港不同,气樽无法互补;内地消防喉的接头与香港楼宇系统不配合,需另加转接器。在火场漆黑、要靠触摸前进的环境下,要求内地同事即时适应新系统极为困难。
金属棚架高温后出现弯曲凹陷 重量亦远超竹棚
【14:45】委员会委员陈健波问外界关注使用竹棚与金属棚架哪一个较好,黄思律指,竹棚与金属棚架在火灾中各有风险,不能一概而论,他提到,竹棚属可燃物料,虽非易燃,但在足够温度下仍会燃烧。至于金属棚架虽不会着火,惟高温会令结构受影响,出现弯曲凹陷,且重量远超竹棚,一旦倒塌,造成的危险可能更大。
他提到,现时搭棚常用胶索带,一旦烧熔会令竹棚松脱;传统竹篾则具柔韧性,相对耐燃。但他强调,应否全面改用竹棚或禁用胶索带,须经科学测试才能定论。
无人机实际操作困难 飞得愈高射出来的水量愈少愈弱
【14:45】对于无人机在火场的使用,黄思律称,消防处自2017年起对无人机的使用有研究,在山火有应用,但现时全球没有灭火无人机可投入到实际灭火工作中,因实际上有困难,举例无人机要连接水喉,水具重量,飞高时无人机水压会变低,「愈飞得高,射出来的水量愈少愈弱」,而且电子零件不耐热,可抵受温度只有50度,却不能太接近火场。他续指,假设无人机重80公斤,额外戴重是40公斤,飞起时会产生很强的下洗气流,似直升机般有机会将烟吹回火场,有煽风点火的作用。他又指,网上有灭火无人机应用的片段,都是生产商制作,实际上灭火无人机技术未成熟。
直升机投掷水弹 有机会令棚架倒塌 影响救援
对于直升机灭火,黄指,消防处在嘉利大厦大火中曾使用直升机救人,并非救火,但亦对火场亦产生困难,但今次情况与嘉利大厦大火不同,涉及七座大厦,有很多浓烟,直升机亦有气流,而水弹的水很重,一缸水大约重一至两吨,若直接投掷至火场,有机会令本是摇摇欲坠的棚架倒塌,会对现场消防员和逃生者有很大的影响,竹枝倒地亦会影响火场。他续指,在外围投掷水弹,亦不入到单位内,「如果入到,落水就会入水」,而宏福苑大厦内水源很充足,「好似瀑布流落来」,在外围投掷水弹,对灭火没有用。
对于外面射水入单位,黄表示,一般而言,从外围射水依靠钢梯,一般射到单位外墙,造成水帘效果,阻止火势蔓延,除非肯定单位内没有人,消防员亦已撤退,才会指令钢梯向单位内天花板射水,冲散单位内可燃气氛,以及降温,但始终不会救熄大火,而降温造成的水蒸气会向四方八面扩散,若现场有待救人士吸引水蒸气,令呼吸道肿胀,会有生命危险。
不少道路无法承受100米钢梯车辆重量 支撑脚架达10米宽
对于有人士认为当日消防救火水压不足、云梯不够高,黄指,香港消防车的云梯最高55米,射水可达20层楼高,与世界最先进的城市相若,如采用配备100米钢梯的消防车,该车重量达60至80吨,很多道路无法负荷重量,而该车支撑脚架开出来有10米宽,即相当约4条行车线,深圳使用时亦有限定路线,不能进入旧区。他指,钢梯永远有物理限制,故内部救援和依赖内部消防系统,是消防处最重要的策略。
被问及救火时为何不拆去竹棚,黄指,受波及的竹棚会跌落,因索带一烧便断,若拆去竹棚,竹枝堕地,会阻碍救援工作,而且消防只要打通进入火场的道路已足够,没有必要拆除其他竹棚。
对于消防处有何重点改善之处,黄指,很多细节均可改善,例如科技应用、行动优次及包括接市民电话的沟通。他指,面对大型灾难,作为救援队伍,有事时可做的事都很有限,因为消防员只是血肉之躯,应从预防上著手。
【13:30】杜指,大火当日消防处长下午约3时20分动员80名非前线人员成立支援中心,开设额外18条线,主要处理Call Back工作。问如果更多人回复求助电话会否更好,黄指已用尽资源,「18条系极限。」
杜又指,当日打了超过1500个电话。黄表示,只有一半求助者有回应,其余无人接听或无回应。形容负责回复电话的支援中心是首次启动。该支援中心曾因应台风等启用,但今次因应火警进行大规模回电,「应该系第一次」。
委员会主席陆启康指,许多市民觉得有用,认为是一个成功部署。
电脑调派系与紧急讯息系统并未直接连接 现场指挥官要同时阅文字及图片讯息
【13:00】杜淦堃提到,大火当日的救援行动共接获约600宗求助个案,但经核实后实际只有309宗,重复比率接近五成,同一个单位或同一批被困人士,可能由当事人多次致电,或由亲友代为报案,导致系统内出现多个看似不同、实则相同的个案。
黄思律指,当接获超过4宗求助个案时,便会启动资讯发放机制。接线人员会记录求助者的基本资料,包括位置、年龄、性别及联络电话,并将资料输入电脑调派系统(简称CMS)。其后,同事会透过内部即时通讯软件「 FSD Message」,将已输入的系统界面截图直接发送给前线人员。流动指挥车到场后,亦会编制纸本记录,交予前线指挥官分发。
他解释,在流动指挥车尚未到场的初期,通讯中心同事忙于接听大量电话,每接一宗便立即输入系统并发送给前线。结果前线人员在早期收到许多重复的资料,影响调派及安排人员上门救援的决策。杜问「同一个单位,两个不同部门可能不知道已有另一组同事处理,造成资源浪费?」黄坦言,这是确实会出现的情况。
黄思律指,每当发生事故,系统会开设一个全新群组,专门处理单一事件的相关求助个案,现时系统的操作介面类似一般通讯软件(如WhatsApp),但电脑版与手机应用程式的版面略有不同,手机版缺少左侧部分功能栏。最重要的资讯来自群组内的图片,这些图片通常由通讯中心或999报案台转发至消防,再透过系统发送予前线。
他续指,目前消防的主电脑调派系统(CMS)与紧急讯息系统并未直接连接。通讯中心人员需以拍照方式,将CMS系统内的资料转为图片,再经FSD Messenger发送,即前线指挥人员既要阅读文字讯息,亦要逐一检视图片内容,才能掌握每个求助个案的详情。
他提到,并非所有前线人员均获派部门提供的手机,能使用FSD Messenger的主要是指挥级人员。至于现场的一般消防员,由于忙于救火救人,并不会即时查阅该系统。现场亦无法直接存取CMS系统,需要流动指挥车或无线电回报处理进度。
在个案跟进方面,黄思律指,若前线人员已处理某宗求助,并不会在FSD Messenger内标记完成,而是透过无线电通知流动指挥车,再由指挥车集中回报通讯中心。通讯中心人员需以人手将处理记录输入封闭式的电脑系统,部分情况下,流动指挥车会使用较灵活的软件如Excel整理资料,再将档案传送至通讯中心,但最终仍须人手逐一键入系统。未来消防处会优化FSD Messenger系统,以减少资讯重复、提升沟通效率。
另设一条消防报案热线?999报案是政府大政策
【12:45】杜淦堃在会上播出大火当晚9时22分有求助者报警电话,求助者指单位内有哮喘长者,接线人员未有马上转驳至消防,向求助者称会通知消防后挂线。杜质疑,有关电话是否即刻驳给消防。黄回应「两睇」,最佳做法是驳予消防,例如求助者有哮喘等其他情况,难以由警方转达,故由消防直接接听是最理想。
杜指,「两睇」是问题,应有清晰的沟通指引。他又指,根据消防纪录,就上述个案,消防当晚10时11分才首次在现场收到讯息,且非警方电话通报消防。黄同意,报案的沟通有改善之处。
杜又指,999求助中心和消防通讯中心在处理大火时需紧密联系,是否可以有自动化系统直接将电话驳去消防,毋须交由警方转驳。黄称,因火灾可能涉及伤亡,警方亦有需要派员到场,若可以同时驳电话至两边,值得探讨。杜又指,部分地方火警有另一条电话报案热线。黄回应,999报案是政府的大政策,因为一个电话较易记,且求助人未必懂得分辨需要寻求何种协助。杜指,警方前线人员如何处理有改善空间,如何做到,是消防和警方需探讨的问题。
黄又指,消防处正研究系统,向求助者发出短讯(SMS),附有连结可以分享位置,多一个利器找到地点,但缺点是定位不到大厦的位置。杜又问,很多人拍摄火灾片段,可否考虑如何运用。黄指,考虑有平台收集录像讯息,但不希望报案人分身拍片。杜指,途人应看到火势,若报警后,可将录像讯息传至消防,可以影响出动和部署。
杜亦问,现场消息有否机制传报予中心同事,因会影响接线人员如何处理求助者。黄指,现时现场有流动指挥车,用规范的讯息将讯息传至消防通讯中心,但由于现场讯息是较笼统和整体化,难以讲到针对某个单位的情况,难细致到每个求助者应否逃生。
接线生未向受困者提意见 黄思律指不能规定首个求助电话即予意见
杜播出下午4时38分宏道阁2602的求助电话的录音,消防通讯中心人员在电话中惊讶火势蔓延至宏道阁。杜指,消防通讯中心理想地3时许应收到讯息,知道火势已蔓延至宏道阁。黄指,该同事是迟了知道,但讯息已到达中心,而同事唯一消息来源是求助者电话和来自现场的标准讯息,而同事需再开萤幕才看到有关讯息。他认同应有更好的办法去加强沟通,例如考虑向中心同事提供现场影像。
杜又质疑,有例子中,消防通讯中心人员没有问到有没有烟或有没有办法离开单位,未有向受困的求助者提供逃生讯息。杜引用中心回拨电话的指引,有建议受困者意见。杜质疑,若在首个电话,已知居民被困,听电话的人员应该建议受困者的意见。黄回应,中心人员要衡量保持通话,或将资料交予同前线事的轻重,不能规定必须在第一个电话中讲,否郥就没有弹性。黄补充,中心人员会将资料给现场同事,包括经由输入电脑、打电话予前线同事,以及用部门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流动指挥车亦会列印纸本讯息,让现场同事工作。
黄不同意应将给予受困者意见在指引「写死」,因为中心人员需要衡量,若求助者要求,中心人员会讲,举例中心人员如何安慰求助者,亦不会写落指引,否则有机会令同事讲完就算。杜指出,写落指引可以做,与「写死」会有分别。杜总结黄的说法指,中心人员是凭经验和在职训练,会向受困者给予意见,黄表示同意。
接线生职责收集求助信息 非不了解现场实况下轻率指示居民疏散
【12:30】杜淦堃提到,消防处副处长陈庆勇在大火当日16时10分作出8座大厦全面疏散的决定,相关信息是否有必要即时传达至中心内负责接听求助电话人员。黄认为,即使接线人员知悉现场正在疏散,亦不会改变其对求助者的回应方式,例如不会叫求助者「慢慢等」或「一齐走」。
杜质疑,若接线人员不知道副处长后已下达疏散令会否构成问题。黄强调接线人员的职责是收集求助者信息并转交前线,而非了解前线每个行动细节, 分心关注现场情况反而会造成障碍。
杜亦指出,即使系统内存在重要信息,但没有任何措施确保接线人员知悉是否合理。黄重申,难以定义何谓「重要」,并认为接线人员不应分心了解现场实况,因为现场已有同事专责处理。
杜续指,若在下午4时10分已决定启动疏散,能否及早通知未受影响大厦的居民离开,以挽救更多生命。黄不同意,强调必须根据实际环境判断,指可能令居民陷入更危险的境地,接线人员未必掌握全面情况。若未经现场评估便要求居民撤离,部分人可能在公共区域遭遇浓烟或火势,反而导致伤亡。他强调,前线同事需要上门拍门、视察环境,只有在安全可行情况下才带领居民离开,而非单纯叫他们「走」。
陆启康关注,若火势蔓延至宏志阁,延迟疏散可能造成更大损失,但黄回应指,每栋大厦的火警蔓延时间点不同,必须因应独立情况作出判断,重申全面疏散指令不应影响接线过程,亦不能简单要求接线员指示所有居民「尽快离开」,因为居民外出后可能面对不明烟雾或火源,风险极高。
陆启康:消防应建立更完善跨部门通报机制 检讨现行书面指引
【11:35】杜在会上播放一段录音:一名身处火警现场的市民致电999,表示被困厕所、浓烟密布,但接线生并未将电话转介消防,反而一直询问「需唔需要揾消防嚟救你走」,最后更说「你有需要你再打嚟啦,好唔好?」最终求助者不幸死亡。黄认同情况不理想,程序上应转交消防跟进。
委员会主席陆启康表示,消防应建立更完善的跨部门通报机制,同时检讨现行书面指引,避免「写得太死」,导致前线人员在压力下作出不当判断。黄认同,目前的处理存在改善空间,并表示会就对接问题与警方进一步商讨,提升整体应变效率。
致电999未接通消防怎处理?警方以纸本传真方式将资料传送至消防通讯中心
【11:20】对于在大火当日市民致电999求助时,很多情况下是等不到接通至消防便断了线,黄思律称,若等不到接驳至消防,警方有机制将资料交予消防,现时做法是以纸本形式传真至消防通讯中心,有消防人员负责阅读。他又承认,最佳的做法警方与消防可直接从系统分享,但有关系统未做到。
杜淦堃指出,传真机在社会上已几乎被淘汰,并非最高效。黄称,早期传输方法选择不多,除了传真,就只能透过电话联络。
委员会主席陆启康指,等候接驳的过程中,警员向求助者取资料,是好做法,「横掂都系等」。杜续指,原意是尽快接驳消防,故警方不应取讯息,问题是求助人给讯息予警方,但消防不会依赖有关讯息,令求助者要重复讲多次。
对于求助者断线,黄思律指,求助者断线,警方可以回拨求助者,或由警员口述,或者传真,但消防没有指引规定警方如何工作。杜指出,消防警方之间没有沟通机制。黄称不同意,消防警方没有书面机制,但实际运作上有机制,警方可透过电话、其他电话线或传真方法。杜指,若没有白纸黑字机制,前线人员可有不同做法,令难以跟进。黄反称,入职训练时,已有与警察有紧密联系。
陆启康问,今次出现接通警方但未能去到消防的樽颈,故是否应有机制处理。黄称同意要探讨处理方法,需要完善机制。
会否就每一动作设指引?黄思律反问:每一个动作都要写返低?
【11:15】杜指出,曾有案例是求助者致电警方后线路中断,但消防线路仍未接通,警员一直留守线上,最终接通后以口头方式将火警资料转述予消防同事,问「呢个系唔系你哋指引里面嘅做法。」黄思律指「冇呢个嘅指引,我哋冇一个指引规定报警上点样做嘢。 」
黄思律强调,消防通讯同事入职时会接受训练,了解警方的报案中心运作,双方亦有紧密联系。杜再问是否应就每一个动作订立书面指引时,黄回应称:「如果今日你话可唔可以写返低,但系咪要就住每一个动作都要写返低?」
他续指「我哋就住呢样嘢,一定会再同警方去联系返,睇吓点样喺双方都可以做好啲。」
报案者表达能力及惊慌程度影响通报效率 人员经要花时间安抚
【11:00】黄思律表示,一般火警发生时,市民会致电999报警,并清楚说出单位地址。然而,今次火势蔓延极为迅速,情况与以往截然不同。他指出,有报警者甚至未能说清楚涉及哪一座大厦。此外,中心收到大量来电并非由当事人亲自求助,而是由他人代为致电,代报者往往不清楚求助者或亲友的确实位置,导致前线人员需花费大量时间核实资料。
黄思律续称,报案者的表达能力及惊慌程度亦影响通报效率,人员经常需要花时间安抚对方,让其慢慢陈述,这个过程同样消耗宝贵时间。他承认,现有指引大多是根据以往经验制定,在今次事件中很多情况未必适用。但他强调,指引并非铁板一块,不会强制前线人员机械执行。他说:「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训练旨在培养指挥官因应现场情况随机应变的能力,并非硬性指标。虽然所有命令均设有规范,人员亦会尽量遵循,但在如此大规模的事件中,前线同事在许多细节上都运用了个人智慧与应变能力,尽力完成工作。
指引指向救助人问资料不应逾一分钟 惟火灾当日对话内容时间长逾倍
【10:55】杜指,据统计,消防处接获的求助电话中,扣除等候时间后,每通电话的平均通话时长约为3分54秒,实际对话内容约2分钟。然而,接线人员在通话期间需同步输入资料至电脑,并透过无线电或其他方式将求助信息转达予前线同事。因此,每宗个案的整体处理时间约需5分钟。
以宏福苑大火为例,事发后所有来电的平均等候时间为58秒,即约一分钟内可获接听。黄思律指出,虽然58秒的表现并非理想,但处方目标是「越快越好」,并期望能即时接听每通电话。
杜根据消防处指引明确指出:「人员应于最短时间内从求助人口中取得所需资料,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需时不应超过一分钟。」然而,实际操作中,收集完整资料通常需要2至3分钟,甚至更长。
黄思律解释,上述指引并非硬性指标,而是为前线人员提供的目标框架。由于不同求助者的表达能力、语言差异,如外语个案等因素,实际所需时间可能远超一分钟。以宏福苑事件为例,由于情况特殊且史无前例,通话时间超过一分钟属可理解情况。黄思律表示,会检讨指引的写法,并考虑如何更清晰地向同事传达「尽快处理」的原则,而非设立僵化的时间限制。
动员80人成立支援中心开设18条热线作回拨程序: 已经用尽所有人员
【10:45】杜指,警方设有三个999报案中心,合共207条电话线,而消防通讯中心则只有30条线,日间最多37人当值,晚间31人,同一时间最多只能处理30宗求助个案。
他指, 警方接获报警后应尽快将个案转介至消防,而不应在接线时花时间反复询问求助者资料,在电话录音中,有求助者被要求重复陈述情况,导致延误。杜认为,由于警方线路较多,消防线路有限,经常出现「塞车」情况,部分求助电话在转驳至消防时需要排队等候,黄思律表示并不掌握警方内部的具体运作情况。
在另一段电话录音中,一名居住于宏昌阁的市民发现火警后立即致电999。接线生以比较恶的态度叫对方「唔好收线」,并尝试核实起火楼层及现场情况。求助者表示自己身处502室,与98岁的婆婆同住,屋内已涌入大量浓烟,「啲烟上晒入大厅」,情况危急。虽然当时烟雾暂时减退,但求助者坦言「好惊」,要求消防员尽快带她们离开。接线生回复「我哋会派消防员嚟揾你」,并确认已调派救护车及消防车赶赴现场。
黄指,消防处当时动员80人迅速成立支援中心,并开设18条热线。他解释,支援中心主要负责后续callback程序,即向已挂线的求助者重新联络,核实情况「同事知道好急切,早得一秒得早一秒。」
黄思律透露,当日已召回所有正休假的同事,并开启全部电话线及工作台,但仍需从总部临时抽调人员放下原有工作前来支援。「我哋已经用尽所有人员。」 他强调:「一定要去改善,无论人手、硬件、技术上面,我哋都希望可以将之后嘅运作做得更好。」
报案人须重复回答相同资料 黄思律:宁愿多花时间取正确资料
【10:25】杜在听证会上播放一段求助电话录音,有一名市民目睹宏福苑发生火警,大厦外墙维修棚架起火,随即致电求助。
杜指出,根据处理紧急电话的程序,接线警员应首先询问火警位置及报案人身体状况。然而,在宏福苑个案中发现,报案人往往需要向消防重复已向警方提供的资料,部分人因惊慌而承受额外压力。杜提问「若警方与消防之间未能共享资料,会否考虑优化机制?」
黄思律回应称,现行程序是经多年经验累积而成,强调所有救援工作关乎生死,最关键是准确取得地址及联络电话。「以前试过错一个门牌号码,就揾唔到现场。」他承认,重复问资料或会令报案人更紧张,但同事每日面对此类情况,会尽量以平和手法引导。他强调 :「你今日问我会唔会因为噉样可以悭到时间,我嘅答复系:我宁愿花多啲时间攞正确嘅资料,好过草草了事,收线之后去错地方。」
火灾当日接373宗求助个案 平均在1分钟内接听
【10:20】代表独立委员会的资深大律师杜淦堃指,消防处副消防总长(行动支援及专业发展)黄思律,2002年8月加入消防处,2025年10月担任副消防总长(行动支援及专业发展),主要负责职业安全健康、消防通讯中心,并为各消防行动总区及救护总区提供行动支援,其辖下部门包括行动支援科、招聘训练及考试科、调派及通讯科、工程及安全科,以及消防训练学院。
黄思律指,火警当日晚上七时半抵达现场,一直工作至翌日早上九时半,主要负责加强前线与消防通讯中心(FCC)之间的沟通。他指出,虽然其职级一般无需亲赴火场,但因当日接获大量求助,加上沟通需加强,处长特意指派他前往现场,协助成立支援中心以提升通讯效率。
杜淦堃指,黄思律的供词提到,当日消防处共接获373宗求助报案,大部分经999报案中心转介,并能在平均一分钟内接听来电,黄认为入职标准大致能应付当日电话量,又解释现行机制:所有999来电先由警方指挥及控制中心接听,若确认涉及火警,便会转驳至消防处,并建立三方通话,让求助者、警方及消防同时在线。警方角色为协助转交资料,求助者仍需直接向消防处提供资讯。
陆启康:稍后交代不愿作供人士作供方法
【10:11】独立委员会主席陆启康在听证会开始前表示,关于外界建议将独立委员会转为法定调查委员会。陆指出,留意到有报道提及部分人士不愿出席委员会作供,并要求委员会向行政长官建议改为法定调查委员会,以强制相关人士出席。委员会已清楚听到这些声音,但强调调查方式涉及策略考量,不同方法各有利弊。现阶段过早交代具体处理方式,在策略上并不恰当,亦非明智之举。最终决定将取决于调查所获取的资料及整体进度。他重申,委员会是公开调查,绝不会因为顾忌调查任何个别人士而改变调查方向。目前调查进展非常理想,从已掌握的资料来看,调查是公平公正的。他呼吁公众给予委员会多一点耐心,委员会稍后会详细解释并向公众交代所有决定。
他又称,关于证人供词的公开安排。陆启康表示,为让公众了解完整内容,所有证人向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证供,将会上载至委员会秘书处网站。由今日起,每日听取证词后,相关供词将于同日上网;早前证人提交的书面证供亦已陆续上载。由于部分资料涉及敏感或个人私隐,需适当处理后方可公开,故需时完成相关工作。
记者:黄子龙、曾伟龙
摄影:卢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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