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大律师|六人获委任 委任典礼5.16举行
发布时间:09:48 2026-03-31 HKT
《星岛头条》独家消息,法律界一年一度盛事今早揭盅,本年度共有6 名男女大状成功取得「资深大律师」头衔。当中包括大律师陈永豪(Charles) 、大律师郑欣琪(Bonnie),大律师Hollander Charles 、大律师卓元畅、大律师严永铮(Eugene)以及大律师王永恺(Martin)。
有关任命将于委任典礼中随公告委任书后生效,获委任人士将在典礼中成为资深大律师。委任典礼将于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时在终审法院举行。
本年度约有10名私人执业大状提出申请,经过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为首的遴选委员会精心挑选后,《星岛头条》网得知,共有6人「成功跑出」,得到「资深大状」荣衔。
资深大律师是香港法律界中地位尊崇称号 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
资深大律师(Senior Counsel,简称SC)是香港法律界中地位尊崇的称号,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任命,专门表扬在执业经验、品格及专业知识方面有卓越成就的大律师。
当中包括COURTYARD Chambers创办人的陈永豪大律师、来自Bernacchi Chambers的严永铮、来自Temple Chambers的大律师郑欣琪和大律师Hollander Charles ,以及来自Des Voeux Chambers的卓元畅、来自Parkside Chambers的王永恺。

陈永豪大律师专注刑事案件 为清洪徒孙
于1998年执业的陈永豪大律师、一直专注处理刑事案件。陈大状亦以优异成绩获香港大学社会学系颁授社会科学硕士(犯罪学)学位。
陈大状师承已故温华盛大律师,也是清洪资深大律师的徒孙。
陈大律师承接所有刑事上诉、审讯,以及其他在各级法院及管理组织进行的聆讯之委聘,亦曾就纪律处分程序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及进行抗辩。
另外,陈大状自2009年起获认可为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的调解员,现时亦获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SCIA(HK))认可为仲裁员。
在执业初期,陈大律师曾多次以暂委裁判官的身份在司法机构服务,并自2012年起屡获委任为暂委区域法院法官。陈大律师积极参与多个委员会的工作,包括大律师公会执委会,以及其辖下的海外大律师资格认许﹙刑事案件﹚常务委员会、刑事法律与程序专业委员会、纪律常务委员会,以及担当公民教育常务委员会主席。同时,他亦在多个政府及公共机构服务。

郑欣琪大律师常就仲裁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于2011年在香港执业的大律师郑欣琪、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学士(一级荣誉)、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政府与法律)(一级荣誉)、其后取得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和牛津大学全球治理与外交理学硕士。
她的执业领域包括民事、商事和家庭事务,以及税务和公法。她曾以初级大律师的身份在终审法院、上诉法院、原讼法庭、区域法院、家事法庭、税务覆核委员会、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死因裁判法庭、城市规划上诉委员会、土地审裁处和裁判法院出庭。
她也经常就仲裁案件(包括以普通话进行的仲裁)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庭。

Hollander Charles大律师曾参与伦敦许多重大诉讼案件
另外 Hollander Charles 在伦敦布里克法院律师事务所执业,但自2015年获得香港大律师资格并加入Temple Chambers,之后他便往返于伦敦和香港之间。他取得香港大律师资格是为了能有更多时间在香港的法院和仲裁机构担任出庭大律师。
Charles 曾参与伦敦许多重大诉讼案件,并亲力亲为地担任团队负责人,参与他所参与的任何诉讼。

卓元畅大律师是《香港建筑法》特约编辑
卓元畅大律师毕业于香港大学,并获得建筑学士一级荣誉学位和法学士一级荣誉学位,后于牛津大学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他于2005 执业,2006年加入德辅大律师事务所。
卓大律师的执业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公司法和商法、建筑争议、破产和清盘法、财产和信托事务等。他亦熟悉申请和解除商业禁制令的程序以及委任接管人的程序,并在这类事务中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
卓大律师不但参与过各级法院和审裁处的聆讯,也常代表客户参与仲裁聆讯。
在执业之余,卓大律师也是《香港建筑法》的特约编辑,以及《香港法律报告与摘要》(Hong Kong Law Reports and Digest)的顾问编辑。他曾就仲裁和公司法领域的主题在若干研讨会中发言。

王永恺常大律师处理需要申请禁制令的大型商业案件
王永恺Martin 于2001毕业香港大学法学士,翌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2003获得波士顿大学法学硕士。
王永恺在民事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执业范围广泛,并在香港各级法庭及审裁处和仲裁中代表客户。他的专业能力在涉及两岸融资、合资等等的复杂商业纠纷的争议中备受肯定。他的执业范围亦涉及专业疏忽和平等机会申索。以上种种皆能显示他处理不同案件的能力。
在诉讼外,他亦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并曾就监管事宜向拟上市的公司提供策略咨询,并经常在海外诉讼和仲裁中(包括内地,马来西亚等)担任专家,提供香港的法律意见。
他在紧急案件中为客户作出迅速及慎密决定的能力亦广为人知, 他经常处理需要申请禁制令的大型商业案件,即时和有效地的保护客户的权益。

严永铮大律师专长婚姻财产法
另外,于2001年正式在香港执业的大律师严永铮,自2002年10月起成为Bernacchi Chambers的成员,其民事业务涵盖诉讼和咨询工作。他专长于婚姻财产法(包括涉及信托、土地和房产中的第三方权益、婚前协议和跨境离婚的案件)、子女扶养权纠纷(例如监护权争议、根据《未成年人监护条例》提出的申请、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提出的申请、迁居案件和《海牙公约》提出的法律冲突)。
严永铮于2011年获得认证,并担任所有民事法律领域的调解员。他曾在德国柏林国际儿童冲突调解中心(MiKK)接受《海牙公约》案件的高阶跨国家庭调解培训。
记者:徐晓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