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市建局代表:有留意到不法分子操控招标「招数」 逼退竞争者 甚至篡改开标及评标结果︱持续更新
发布时间:11:27 2026-03-24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调查委员会今日(24日)继续举行听证会,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早上先就强制验楼计划、小型工程等监管制度等现行机制、相关历史背景及实施情况向委员会作出介绍和说明。另外,3名宏福苑居民梁浩轩、谢玉华及高以蕾会作为事实证人作供。以下是聆讯重点内容:
- 事发时消防系统遭停用,但屋苑提交的申报表上无提及警钟关闭,「火警警报」一栏空白未有填上。
- 政府代表律师反映,上周委员会开场陈词遭误解,有涉事政府人员及家人遭「起底」,他不希望社会对大火责任谁属问题过早作结论。
- 政府代表指,房署独立审查组(ICU)到工地检测前联络RI(注册检验人员),被一些人描绘为「打龙通、通风报信」,是毫无客观根据以及严重偏离事实的指控,人员检测时须确保相关人员在场,并已尽量压缩通知时间。
- 市建局代表指,早年亦留意到有不法分子操控招标情况,包括逼退有意入标的承建商,更严重的甚至包括篡改开标、评标结果,但局方对招聘工程顾问鸿毅的过程,认知和参与「极度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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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听证会︱市建局代表:对招聘顾问鸿毅 认知和参与「极度有限」
【12:00】吕指,市建局期盼社会与委员会审视市建局立场时,会充分去认识理解政策和法律框架下对市建局职能的规范,他认为明示或者暗示「市建局并没有尽忠职守」的说法实在有欠公允。
就加强「招标妥」服务,吕指市建局现在与政府敲定执行细节,实际落实措施将会适时公布。他强调,任何制度都无法做到万无一失,即使加强版「招标妥」亦未必能杜绝围标,楼宇维修作业流程涉及的工序和项目多而繁复,参与的持份者亦非常广泛,市建局并非有调查权力的机构,贪污、围标、承建商顾问作虚假声明等行为,解决楼宇维修乱象必须从整个体系、作业流程,更加宏观的策略着手。
【11:44】代表市建局的资深大律师吕世杰表示,市建局受宏福苑火灾影响的家庭及个别人士致以最深切慰问,请大家节哀。市建局团队亦在此庄严保证,会竭尽所能,以务实谦卑的态度,就如何优化制度提出建议。他指,在楼宇保修的范畴,市建局从来只是扮演一个「促进者」的角色。对于委员会代表律师针对市建局的讲法,指他们只是「招标妥」行政中提供协助,他强调「呢个唔系市建局凭空捏造嘅讲法,呢个系政策框架,呢个系法律规范。」
吕指,市建局在早年协助业主筹组维修的过程,留意到有不法分子操控招标情况,例如只有个别承建商能够收到招标文件,截标之后又逼退有意入标的承建商,更严重的甚至包括篡改开标、评标结果。
吕提到,市建局对招聘工程顾问鸿毅的过程,认知和参与是「极度有限」。他又指基于契约自由嘅重要原则,市建局多年来其中一个重要的政策考量,就是不能干预业主在招标过程里面的考虑和决定。他强调,市建局职能不包括直接参与复修工作,物业是业主拥有的私人资产,「市建局绝对唔可以越俎代庖」,亦不会偏袒任何投标者,更加不希望让市场上业主一个印象,就是市建局会偏袒任何一方。
政府代表反驳ICU人员「通风报信」说法 斥严重偏离事实
【11:34】孙靖干指,政府明白到火灾揭示了现行制度存有不足之处,已经积极采取行动,分别进行即时应对以及中长期制度改革。
即时措施方面,消防处于2025年12月已设立专责组应对所有楼宇火警,检视消防装置的运作情况,并在有需要时执法。消防处亦有即时调配资源成立一个专责队伍,重点巡查正进行大型维修工程的楼宇。从2026年1月开始,消防处亦都推出针对性措施加强消防装置失效的安全情况,承办商关闭消防装置时有责任识别、评估并呈报其他装置会否有连锁影响,并要向大厦业主、物业公司等告知相关情况;新增封条张贴要求标示消防总电源供电状态,以确保相关人士能够即时知悉。
另一方面,屋宇署亦有展开特别行动,巡查大约400幢正进行大型维修工程的楼宇,送交实验室做化验,并向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同埋注册承建商发出通告,要求提供棚网阻燃标准相关证书,以及测试报告。发展局指令所有当大厦维修棚网即时下架,并改用经政府指定认可阻燃测试的棚网。劳工署亦即时展开全港性特别行动,巡查地盘防火设施及火灾应变安排。
中长期改革方面,孙靖干指主要方向包括修订《建筑物条例》,将第二级小型工程提升至第一级,提升相关规管要求。加强对棚网及相关监管机制,加强对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注册承建商规管,包括提高违规罚则及制度。建议于大厦消防装置关闭之前,需先取得消防处批准,而非单纯通知消防处。并且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对大厦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以及透过加强版「招标妥」服务,减低大型维修工程围标风险。此外,各部门亦会加强政策制定、日常巡查、执法行动,及紧急危机应对等系统性、跨部门协作的机制。

【11:27】孙指,就政府跨部门调查工作方面,政府在2025年11月28日,即大火发生后两日,已经成立由消防处牵头的跨部门调查专组,成员包括警务处、屋宇署、机电工程署、劳工处、政府化验所人员,以及消防工程专业人士。他提到,跨部门调查专组今年2月已经发表中期调查报告,就火灾成因、蔓延方式提出初步结论。
他指专组人员已尽力透过多种方式模拟同还原当时情况,力求尽可能贴近事实真相。他们亦从不同方向,对涉案建筑物的各种材料进行测试,评估相关物料的燃烧特性,以及对火势蔓延影响,相信是调查工作中重要一环。他指,中期报告亦就棚架嘅搭建方式作出分析,初步见到棚架结构和布局加剧「烟囱效应」的形成,令火势迅速向上窜升,短时间内由低层蔓延至天台,并扩展至其他大厦。
孙指跨部门调查专组会继续就详细情况进行调查,包括进行火灾分析同电脑流体力学模拟测试,并会在最终报告提供详细分析。最终报告暂定在今年5月完成,届时会尽快提交至委员会。
【11:16】孙指,委员会代表大律师第一日的开场陈词中亦提到,ICU人员在2024年11月18日的现场视察中,只选择较方便触及的位置采集棚架样本,影响RI及相关人士。他指委员会应考虑到此次现场视察中,ICU人员仅于上午作出通知,并于下午便抵达现场,反问相关人士实际上是否有足够时间作出相应行动。其次,即使视察地点位于大厦底层或顶层,位置上或许较方便触及,但棚架范围广阔,加上准备时间极短,委员会同样可考虑相关人士是否能预期ICU在哪些位置采样,以及如何在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样本。
他又指委员会代表大律师杜淦堃上周的陈词提及,房屋局ICU没进行任何实地检测,每年在工地审查的目标只是25宗,仅占工程总数0.1%,远低于屋宇署亲自巡查和随机抽查20%工地的目标。孙靖干澄清指,小型工程制度分为三个级别,当中只有第I级别的制度下,要求「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订明注册承建商」签署相关图则。
而针对第I级别的小型工程,政府分为三类做法,第一类是文件审查(AFC),并不涉及实地检测。ICU于2025年共进行了逾1100宗AFC,比例约占全部工程4.3%%;第二类是完工后视察(SAC),即工程完成后做实地检测,ICU于去年2025年,ICU进行了224宗SAC,比例大约0.8%。第三类是施工前视察(PSAC),即工程开始前进行,确保相关的承建商无偷步开工,ICU每年有25宗PSAC,占小型工程提交总数大约0.1%,亦是杜淦堃上周的陈词提及的「工地审查」。
孙靖干强调,屋宇署的20%抽查目标,是针对被抽中进行AFC,提交了施工计划的第一级别小型工程的范围中,再抽出不少于20%作出安全检查。所以,孙靖干认为杜淦堃以屋宇署所谓20%工地视察目标,与ICU的PSAC视察相比较并不适合,不能混为一谈。他又指,政府欢迎委员会检视现行制度并作出相应改革,但必须说明因为当时小型工程的背景,委员会可以以开放持平的态度考虑相关证据,从而评估无论是ICU或屋宇署的抽样比率,是否有进一步检视的空间。
孙指,就委员会代表大律师在第二日的开场陈词中提到,ICU曾透过1823的投诉,涉及使用发泡胶板遮盖宏福苑的窗户,而在以电邮作出回应时,未经任何测试核实发泡胶板可燃性下,得悉承建商正在使用具阻燃标准的发泡胶作为窗户的临时保护。政府留意到,这个说法有可能被误解,令人认为有关人员在没有认真核实发泡胶板阻燃性能的投诉下,就对投诉作出一个马虎的回应。
孙指,城大教授袁国杰会就专业范围内相关事宜,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应委员会要求出席听证会。他指袁专业背景深厚,他的研究领域亦都涵盖消防的安全、工程燃烧学,以至电脑流体力学等等,与今次议题高度切合。他指袁会履行职责的原则,是以独立、客观的态度协助委员会,就他专业范畴里面的事宜,提供一个公正的意见。

宏福苑听证会︱政府代表:或有人为节省成本逃避规管 采取蒙骗手段
【11:04】孙靖干指,政府对完善监管机制实属责无旁贷,必须引以为戒,以防止悲剧重演。他指政府部门在制度监管上是否有缺失等,都有待委员会审视各项证据和听取证人供词之后作出查究。
他提到委员会代表大律师在开场陈词和展示一部分的证据,原意是希望令到各涉事人士及早作出回应,但遗憾地「畀一啲人误解咗,委员会已经就有关议题落咗结论。」他指有媒体指名道姓指政府个别人员,甚至导致这些人员或其家人被「起底」,而证人亦尚未作供,政府亦有必要针对委员会代表大律师开场陈词的疑似指控作出澄清。
孙指,委员会代表大律师在第一日开场陈词中提到,ICU人员在收到该投诉后,到工地进行检测,并透过WhatsApp联络RI(注册检验人员),商讨检测日期及时间。他指委员会大律师就有关议题进行信息记录,传媒随即在不同媒体的报道中被描绘为「打龙通、通风报信」等涉及「串通、串谋」的字眼,政府认为是毫无客观根据,以及严重偏离事实的指控。
孙指,就ICU作出预约的原因,主要是因为ICU人员需要注册检验人员(RI)在场协助进行采样,以进行测试。根据ICU现时的理解,屋宇署同样可能需要采样,需与注册检验人员或注册承建商进行预约,而RI委派的代表在检测时在场,让他们可以就任何问题作出即时回应,亦可以让ICU人员去审视该投诉是否成立。而且ICU的人员与RI注册检验人员沟通时,实际上他们的信息沟通与现场视察时间仅相差一日,因此其实他们亦已尽量将时间压缩,指「是有这个考虑在内」。
他指无论如何,政府希望委员会与各界人士保持持平态度,就他们已经展示或尚未展示的其他证据,从而考虑是否真的有客观基础,更多细节亦会在证人作供阶段呈现。
【10:57】孙靖干表示,在今次事件中,委员会应考虑是否存在有人为节省成本、逃避规管,甚至采取客观上属于蒙骗的手段,以致有关部门成效降低的情况。
政府亦一直强调,今次大火需要严肃处理,有关部门未能在今次大火发生之前把握不同的机会去察觉以上问题,反映出他们的监督制度存在一定漏洞,特别在投诉机制方面显著不足。而在2023至2025年期间,本港亦发生过多宗涉及棚网起火的火警,有关火警隐患理应早被察觉,各相关部门亦应引以为戒,及早防范。
【10:50】孙靖干表示,就ICU人员对监管制度更多理解及执行细节,委员会可以透过他们的口头证供作出更加深入理解,政府已着手执行及考虑改革现行制度。首先,作为第一级别的小型工程,除了一些订明的注册承建商之外,政府会要求有一个第三方独立的建筑专业人士交图则,以涵盖更加详细的安全措施或者监督计划,而屋宇署亦都会根据所提交的订明图则通过监督计划,去加强审核、抽查同埋执法的行动。
【10:41】孙靖干表示,宏福苑在大火前进行的工程,是在强制验楼之后,按小型工程的监管制度,受房署独立审查组(ICU)去监督。因此委员会亦有必要了解相关制度的原意、各项审查制度,从而衡量该制度或者在执行上面是否有不足的地方,而准确理解现行的制度,相信亦都是去讨论向前进行改革的一个前提。
孙靖干表示,需要解释的是强制验楼计划和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它们是涉及两套不同的法律制度。具体而言,宏福苑的项目涵盖两个程序,一是强制验楼,看看宏福苑有没有一些地方是需要进行修葺。二是在检查后对需要修葺的地方进行维修,一般而言这类维修的工程性质是比重新兴建一些新的大楼简单,因此在建筑物条例第41条的小型工程去进行。
孙靖干表示,由于宏福苑是居屋,其部分单位亦在私人市场转售,在执法层面方面,建筑事务监督委派了ICU,而非屋宇署本身,负责相关的监管工作。因此在宏福苑监管的问题上,ICU仍然具有责任。而其职责包括监督小型工程、处理小型工程提交的文件、视察建筑工程等等。与此同时,屋宇署仍然负责根据《建筑物条例》提起检控,即两个部门有着不同职责的分工。
孙靖干表示,政府看到传媒对宏福苑涉及的小型工程有广泛报道。他提到,政府当时引入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是考虑有人不遵从法例,以及有关的规管方式过于严苛,在执行、监管上存在困难,亦间接造成违例建筑物的情况,所以政府希望引入制度改善当时有法不依的情况。
他指,自从小型工程制度实施以来,小型工程每年的提交量已经由3.5万宗增加到约15万宗,表明小型工程制度自推行以来获得业界接受,实务上具有参考价值。他认为委员会在进一步探究有关专业人士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与工作时,必须以这个背景作为一个、最起码的出发点。
消防人员需在种种困难下奋力抢救
【10:36】警务处应对行动方面,孙靖干指当日警务处冲锋队(EU)及警察机动部队(PTU)人员,均有到达现场处理交通管制、人流人群管理,以及疏散等工作。当时,新界北最高指挥中心于下午3时40分启动,处理各部门联络工作,并同前线指挥部保持紧密沟通。行动助理处长于5时31分宣布事故为重大事故,并且指示启动伤亡查询中心(CEU)。
警务处灾难遇害者辨认组(DVIU),于2025年11月29日起展开工作,对7座宏福苑大厦、公用地方进行搜索,整个行动渠道2026年1月23日结束。伤亡查询中心热线于2025年11月26日当日6时32分系正式启用,共接收获489份失踪人士报告,当中116名失联人士被确认不幸罹难,其他因为资料不足等原因无法跟进。
【10:30】孙靖干亦就事发当日消防处以及警务处的紧急应变行动进行说明。他指,时序方面,于2025年11月26日下午2时51分,消防通讯中心接获首个报警电话,报称宏昌阁外墙棚架起火。由于预先知道宏福苑正进行维修工程,消防处当时额外调配了一架主泵车支援。
至下午2时56分,由于火势迅速蔓延,现场指挥官迅速于3时02分将火警升至三级,并于3时34分升到四级火警,6时22分升到五级火警。他指,消防处贯穿整个救援行动作出超常规部署。消防处处长于3时20分指示启动指挥室,由助理处长作出协调、联络及后勤支援。而早于火警升至四级时,消防处调配了共48辆消防车、13辆救护车,数字相当于五级火警出动人数110名的两倍以上。
至火势于下午6时22分升至五级火警时,消防处共同调配116辆消防车,合共718名消防员到场;而到晚上10时30分,已累计调派共174辆消防车、47辆救护车,合共948名消防员,孙靖干形容,消防处的应对规模前所未见。
孙靖干续指,消防人员需要在种种困难下奋力抢救。第一,当时宏福苑相关大厦走廊及楼梯空间狭窄、烟雾弥漫、温度极高,部分单位高达摄氏800度。消防员需在恶劣情况下进行灭火及强行进入单位进行搜救工作。其次,火势相信是通过烟囱效应,沿大厦光井迅速由地下向上蔓延,短时间内已经由低层蔓延至天台,并扩展其他大厦。而宏昌阁以及宏泰阁的出入口堆积严重,妨碍居民疏散,两名在周边工作的消防员因为堕物击中入院治疗,「正正喺呢两座大厦出入口被围封嘅状况,较低层嘅楼层重新燃起,消防人员不得不喺唔同嘅楼层之间反复移动灭火,以保安全。」
第四,由于宏福苑的消防喉辘及消防栓系统因维修而停用,消防处因此需要增派人手,提升消防喉水压,以确保高层灭火水源供应。而就消防装置停用通知而言,消防处收到有关停用通知后,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面对以上种种挑战,消防人员仍然奋不顾身,执行消防任务。
他提到,除了消防员何伟豪不幸殉职,另有9名消防人员因被物件击中而需要入院治疗。政府注意到社会上就消防处今次事件的应对有所关注,包括无人机使用、与内地消防协调,燃烧棚架有否需要拆卸处理等。消防处将于相关证人供词中,就上述种种事宜的决策过程,及背后考量作出陈述,希望为公众提供全面及充分的回应。
有关消防处收到宏福苑消防系统停用通知,他指消防有按照程序采取加强措施,但申报表格上涉「火警警报」一栏是空白,没有填上,有关详情稍后呈上。

宏福苑听证会︱政府代表律师:上周开场陈词遭误解 有涉事政府人员及家人遭「起底」
【10:22】孙靖干强调,他的用意绝对不是针对委员会的工作,而是有见现在似乎已经出现的印象、观感或者疑似指控,作为政府法律代表,在责任、有必要、客观在开场陈词的阶段,就一些比较大的事实偏差作出需要的澄清。
【10:14】孙靖干表示,政府希望委员会和公众理解,政府参与今次调查的态度是真诚、积极和全力配合的,他强调不少细节要等听证会的过程里面进一步澄清和厘清,政府会继续全力配合委员会工作,相关证人会就他们各自范畴进行陈述和提问,呈现事件客观全貌。
他指,政府非常明白不单止是受灾者,社会各界都非常希望委员会的调查可以尽快有结果,传媒和社会人士对研讯内容表达强烈关注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与此同时,调查研讯的过程亦需要对所有涉事者保持客观持平的态度,认真审视各项证据,政府希望社会各界可以有耐性,令到委员会可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客观完成各听证程序。孙靖干表示,委员会其代表大律师在第一日口头开场陈词透露了不少已经掌握到的证据,但有关陈词迅即被误解,但事实并非如此。
他提到委员会主席陆启康提醒现场人士,现时研讯仍然处于开场陈词的阶段,委员会是要保持公平、公开,不偏不倚的态度去完成它的工作。委员会既要对受害者公平,但亦指「大家不应该、亦都不好对大火责任谁属问题过早作出结论。」孙靖干表示,委员会代表大律师在开场陈词所展示的证据,其目的只是让各涉事人士及早掌握需要回应的事宜,并不是作出结论之意。
他指自听证会开始以来,传媒和社会作出广泛报道和讨论,当中更对所展示的部分证据作出非常深入的推断及分析,甚至已经就责任谁属作出点名的明示或者暗示的推论,令到公众产生错误印象,以为委员会就有关事宜的因由、责任谁属作为结论。他提到,有报道具指明的指控,亦令到涉事政府人员及其家人遭受「起底」。
宏福苑听证会︱政府代表律师:全力配合委员会工作 期望社会各界保持耐心
【10:10】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表示,发言大概需要一小时三十分钟,他指政府的开场陈词总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委员会的调查精神和方向;第二部分是就事发当日消防处以及警务处的紧急应变行动进行说明;第三部分是关于宏福苑维修工程所适用的制度框架;第四部分是关于火灾的成因;而第五部分是政府各部门已采取的即时措施和改革。
孙靖干表示,政府完全明白事件对各不幸离世者造成巨大冲击,再次向各受灾者同家属致以最深切的慰问。他指特首多次亦表明要调查到底,无论涉及什么人「都系一查到底、追责到底,认真改革。要等到真相水落石出,令到公义得到伸张。」
孙指政府一直全力配合调查工作,采取全面开诚布公的态度。他指回答委员会的各项问题,以及向委员会提交证据的时候,无论情况或者证据是否对政府部门有利定系不利,皆毫无隐瞒。
孙靖干表示,政府一方面全力协助委员会去寻找真相,另一方面亦已经同步全速检视现行机制和做法上需要优化的地方,以及及时采取改善措施,或者因应需要作更深入的检讨和咨询。
他指,所有政府部门都有责任主动去协助调查,而非被动等待查询;第二,全面坦诚去提供资料,只要是与调查范围相关,必须如实提供,同时政府法律代表的角色并不是为任何人士辩护,而是协助委员会查清真相,并坦诚面对制度上的不足同埋改革。他强调,政府从未回避以下三点:一,有关制度存在不足之处;二,政府在监督方面责无旁贷;三,政府会推行系统性改革。
记者:黄子龙、赵克平
摄影:苏正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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