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讹称符「高才通」资格获批申请来港  双程证女子被控串谋诈骗表证成立 

更新时间:13:07 2026-03-18 HKT
发布时间:13:07 2026-03-18 HKT

36岁持双程证女子涉于前年向入境处讹称自己符合「高才通」资格,诱使入境处批准她与家人来港。涉案女子今(18日)早上在沙田裁判法院否认串谋诈骗罪开审,入境事务助理供称,被告在警诫下表示自己透过高才通计划来港,从来没有到过澳洲读书,更透露完全没有听过澳洲雪梨科技大学,亦没有就读该学校,被告另承认透过中介「孙先生」申请「高才通」。裁判官黄国辉听毕控方案情后,裁定被告表面证供成立,被告料下午自辩。

被告徐丽娜否认于2024年的某一天,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与一名为「孙先生」的人士,串谋诈骗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处长及其人员,即藉著不诚实地及虚假地向处长及其人员表示符合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的资格来港,从而诱使处长及其人员作出违反公职行为,即在原本不会批准的情况下批准徐、其配偶徐亮波及3名子女进入及逗留香港。

负责批出被告的「高才通」电子申请的入境事务主任庞彦文作供。
负责批出被告的「高才通」电子申请的入境事务主任庞彦文作供。

负责批出被告的「高才通」电子申请的入境事务主任庞彦文供称,自己在2024年3月28日接获被告的「高才通」电子申请及上载的证明文件,当中包含被告在澳洲雪梨科技大学的毕业证书及学术成绩副本,另含被告与其配偶徐亮波的结婚证副本及徐亮波曾被拒入境香港的通知书等,亦含3名子女的出身证明副本。

当时未有怀疑资料真伪

庞在审批申请时,认为被告递交的文件符合「高才通」的申请要求,被告有递交属合资格大学的毕业证明,及申请前被告在深圳于5年内累积至少3年工作经验证明,故相信被告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文件,而批出被告与其配偶及3名子女的来港申请。庞承认入境处没有要求就每个申请个案作核实,当时亦没有怀疑被告的申请。

庞在盘问下表示,若发现申请人的申请文件不齐全,会透过申请人提供的电邮要求补交文件,惟不会检查电邮是否确实属申请人。庞忆述,当时处理被告及受养人的申请大概用了45分钟,由于培训时没有展示澳洲雪梨科技大学虚假申请文件的案例,亦没有训练辨认学历上的名字是否有加工或修改痕迹,故审批时仅著重留意成绩表的日期、姓名、学科及学校名称是否与申请人报称的内容一致。

辩方质疑,被告的大女在2010年出生,毕业证书却显示被告2011年毕业,庞却没有怀疑被告是否确实怀孕读书,另外申请表部分内容显示繁体字,部分却是简体字。庞确认没有对上述申请内容起疑。黄官关注,被告丈夫曾被拒入境香港,申请表亦有列出被拒的日期,惟庞仍批出被告、丈夫及子女一家五口来港的签证。庞回应,被告递交的文件符合资格,翻查入境处内部文件后,显示被告丈夫没有刑事定罪纪录,没有特殊原因令庞要拒绝他们的申请。庞另确认,相关电子申请需要申请人签署作实,能用电脑滑鼠及手机签署,惟不能用笔签名。

负责拘捕的入境事务助理梁倩供称,自己在2025年4月16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停及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表示自己透过高才通计划来港,从来没有到过澳洲读书,更透露完全没有听过澳洲雪梨科技大学,亦没有就读过过该学校,被告另承认透过中介「孙先生」申请「高才通」。

黄官裁定表证成立,被告自辩称在内地山西省出生,在2009年与丈夫徐亮波结婚,诞下2女1子后为全职家庭主妇,偶尔协助丈夫打理生意。被告透露,丈夫自2007年起先后做建材、苹果手机生意、化妆品及电子芯片生意贸易等,年利润约300万元左右,其后被告与丈夫购入福田区的住宅自住。被告坦言,在日常生活中「比较依赖中介」帮忙处理手续申请,包括出国的签证、车子「上牌」等。被告明言,觉得中介在处理申请文件的方面「比较专业」,在内地聘用中介的举动亦「很普遍」。

伍先生介绍中介助申请

被告忆述,丈夫的生意伙伴在2024年向被告及其丈夫介绍了「伍先生」,伍在闲谈间提起香港「高才通」计划,并表示自己与太太已成功申请,子女能到香港接受教育,伍称能为被告介绍协助申请「高才通」的中介「孙先生」。被告两夫妇听闻此事后,亦有兴趣申请来港,问伍申请时需符合什么资格。伍则回应,年收入达250万港元便可申请。在同年2月底,被告与丈夫前往孙在南山区的办公室,向孙表示「我们感兴趣申请高才通」。孙问及被告的个人资料及学历后,得知被告的学历是不属于大学学位的「自学大专」,而被告丈夫则「高中未读完」,便向被告提议以「年收入达250万港元」的资格申请「高才通」。

被告透露,孙表示协助申请「高才通」的费用共52万元,分开两次收费,若申请不成功则会全额退款。被告认为价钱「虽然贵,但都合理」,解释不少友人移民外国的中介收费亦相近。孙及后取出一张纸本表格,要求被告填写个人资料,包括手机号码、住址及电邮等,自己亦有用笔手写签署签名。辩方向被告出示涉案「高才通」的申请表,内含一个「Gmail」的电邮地址。被告供称,该电邮地址不属于自己,内地不能使用「Gmail」,自己一向用「QQ邮箱」。被告另透露,申请表报称地址在南山区,惟自己的住址在福田区,而且申请表上的电话号码亦非属于自己。

承认事实指,入境处在2024年3月7日接获被告的「高才通」电子申请及上载的证明文件。同月28日,入境处事务主任批出被告、其配偶徐亮波及3名子女进入及逗留香港的入境签证许可,被告在2025年4月16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被截停及被捕。

辩方:被告「完全没有见过」涉案澳洲大学毕业证明

辩方引述申请表报称,被告2008年至2011年在澳洲雪梨科技大学的电脑科学就读,并取得学士毕业证书。被告否认此学历,并指「不知道」为何会有此陈述,自己及丈夫亦没有签署过该申请表,坦然「完全没有见过」涉案的澳洲大学毕业证明,不知道此文件被用作申请「高才通」。辩方引述微信群组对话截图,被告确认曾将子女身分证及结婚证等文件,按孙的指示发送给孙,以用作申请「高才通」,孙在申请后曾发出一个档案,惟被告指「档案格式太大」,故没有打开档案检查内容,亦不担心文件不齐全而未能成功申请。被告透露,在自己被捕后「发现被中介骗了」,丈夫一度成功联络孙作查问,惟不久后便与孙失联,丈夫遂在去年11月就此事件「报公安」。

审讯明续。

案件编号:STCC900002/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