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警涉向医生讹称任职健身教练获批54日病假 医生供称:被告话因为社会运动唔想上前线

更新时间:13:47 2025-11-24 HKT
发布时间:13:47 2025-11-24 HKT

32岁时任男警涉嫌在2019年向医生虚报任职健身教练,即使手术后上班亦不可能担任轻便工作,以骗取54日的有薪病假,共约4.6万元。被告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否认欺诈罪开审,曾发出病假纸的外科医生供称,事后得悉被告是警务人员后「有问佢点解要呃我」,被告回应「因为社会运动唔想上前线」。辩方关注,当时正值社会运动时期,若被告告知医生是军装警员,有机会要驱散及拘捕人群,批出病假是否合适,医生回应「可以俾轻工纸」,建议短期内做文职。

自称任健身教练返工要做「高强度训练」

被告谭顺维,报称警员,被控1项欺诈罪。控罪指,他于/或约于2019年10月17日,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曾文谦医生虚假地表示身为健身教练,不可能从事轻量工作,意图诈骗而诱使曾文谦医生建议放病假54天,由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而导致其获得利益,或使香港警务处或香港政府蒙受不利。

外科医生曾文谦供称,被告在2019年9月19日前来求诊,惟被告没有填写资料表格上的职业一栏,故在问诊时与被告沟通后,获被告告知任职健身教练。曾检查被告身体情况后,认为被告的病征与小肠气相似,故建议并安排被告照超声波,并于同月24日复诊时看结果,曾文谦发出当日的到诊证明。

外科医生曾文谦指被告谭顺维自称任职健身教练,上班要负责高强度训练,无轻便工作,故他为被告开出111天病假纸。黄巧儿摄
外科医生曾文谦指被告谭顺维自称任职健身教练,上班要负责高强度训练,无轻便工作,故他为被告开出111天病假纸。黄巧儿摄

曾文谦续提及,复诊日根据被告的超声波结果,得知被告患左股沟小肠气,需要进行修补手术,最快能安排被告在10月9日到医院进行手术。由于被告自称任职健身教练,为了被告手术前避免剧烈运动,故开出15日病假,由复诊当日至手术日期间的病假。被告在10月9日接受小肠气手术,留院观察两日后出院,并获发9日病假。曾文谦补充一般病人做完手术,都会获发病假纸直至复诊当天,在复诊时检查病人身体状况后,才视乎个人情况及职业发出病假。

曾文谦忆述,被告在10月17日复诊时表示「一旦返工,老细就要佢做好高强度嘅训练」,更指「佢话佢嘅雇主唔容许佢返工,但系唔做高强度训练」。曾担心,被告一旦上班做剧烈运动,会导致被告的伤口痛,及有风险导致被告的病复发,故最后批出111日病假,由10月18日至翌年2月4日。曾补充,一般建议病人在8星期内不要进行剧烈运动,有问过被告「点解老细唔可以俾佢做轻量工作」,被告则回应「一系就唔好返,一返就要操得好紧要」,曾文谦遂批出较长的病假予被告。曾直言「唔做剧烈运动就无问题,单纯坐喺到系可以返工」。

指闻被告为警察后庭上称只会批1个月病假 

曾文谦另提及,被告在2022年2月17日在母亲的陪同下再度面见曾,当日被告前来告知曾,自己是警务人员,并指「佢话佢上司要份医疗报告」。曾称当时没有再追问被告的职业,因「我都唔知系咪真系警察嚟」,惟曾指「有问佢点解要呃我」,被告则回应「因为社会运动唔想上前线」。曾庭上表示「如果系纪录部队,可以出轻工纸」,向上级请示在短时间内任职文书工作,明言只会批出手术后1个月内的病假。

辩方盘问曾,指案发时正值社会运动,若被告告知曾,自己是军装巡逻警员,有机会要做出拘捕行动及驱散人群,开出111日是否合适。曾回应「𠮶段时间不能做粗重工作,包括上前线」,直言会开出比111日较短的病假,约手术后1个月内的病假,然后出「轻工纸」建议从事文职工作。曾补充,若发出「轻工纸」后,被告的上司仍坚持要被告从事粗重工作,才会开出较长的病假纸。

辩方指出,被告仅在2019年9月19日首次求诊时,才提及自己任职健身教练,在之后的复诊从没提及过,曾不同意。辩方质疑,曾指被告回应「因为社会运动唔想上前线」,惟被告没有将相关内容记录下来,曾回应「我觉得个理由好奇怪」。裁判官陈慧敏下午裁定表证成立。

自辩称社运期间不敢填报任警察

被告自辩称,在2019年9月头感觉左下腹不适,遂在同月19日前往曾文谦医生的诊所求医。被告忆述,诊所姑娘要求被告填写登记表,惟「唯独是职业个行我唔敢填」。被告明言,当时2019年正值社会运动,好多人都针对警察,指「医护人员会针对我地警察,会做一啲起底嘅行为去伤害我地,我当时都好惊」,更有新闻报道休班警遭人斩伤,故被告「唔敢提我自己嘅职业,我都无打算同医生透露我嘅职业系咩」。

被告提及,当日会见曾文谦医生期间,医生称「你都几大只㗎㖞,你做咩职业㗎」,由于不清楚医生的政治立场,被告形容「我当时好惊,无谂过睇医生要讲职业,所以顺口就讲我系健身教练」。被告手术后在10月17日复诊时,告知医生「伤口仲系好痛,可唔可以俾多少少病假」,医生遂开了111日病假并指「111日够你完全康复㗎啦」。被告休息111日后,在2020年2月4日重返工作岗位,被告在2022年2月10日接受飞虎训练时,上级要求被告提交小肠气手术的医疗报告。

得知健身教练与病假日数关系后汇报上司获告知无问题

被告供称,在2022年2月17日前往曾文谦医生的诊所,告知医生「我真正嘅职业系警察」,医生即问「点解唔一早同我讲你系警察」,被告解释「我唔知医生你嘅政治立场,我唔敢同你讲我系警察」。被告当时获医生告知,由于被告提及自己是健身教练,所以才获批111日病假。被告明言「当刻我先知道原来我讲健身教练,系同我病假日数挂钩」。被告随即透过whatsapp向上司汇报,惟获上司告知「无问题」、「当时环境应该易理解」。上司在2023年6月28日会见被告,转达人事部指被告的病假没有任何刑事或纪律问题,惟不能将文件交予被告,故被告将会面内容记录在记事册上。

陈官关注,被告因是次小肠气病获得病假共135日,被告确认。陈官直言,在医生最后一次批出111日病假时,被告是否「痛咗111日」,被告指在2020年1月尾左右「好得七七八八」。陈官质疑,被告在2022年上医生诊所时,为何要母亲陪同「你几岁呀?点解要啊妈陪你去?」,被告回应或需母亲协助取医疗报告。陈官再关注,被告为何觉得医生会针对自己,被告回应「我惊佢会将我地啲资料放上讨论区,所以我唔想讲自己系警察」。审讯明续。

控方双方承认事实指,被告在2013年10月加入警务处任职警员,案发时为荃湾警区军装第二队。在2019年9月19日,被告到尖沙咀汉口道心汇专科中心向曾文谦医生求诊。被告在10月17日复诊时获发111日病假,由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2月4日,被告向上司递交病假获批。54日病假共约4.6万元。被告在2025年5月7日被捕,在警诫下表示明白。

案件编号:WKCC2052/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