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诱女拳手上门取猫 持刀威胁捆绑双手非礼强奸 被捕后否认强奸 称:「只系性交易」
发布时间:17:02 2025-11-11 HKT
46岁地盘工前年在酒吧认识35岁兼职女拳手,涉以拜托女方照顾猫咪为由,诱骗女方到家非礼后持刀威胁,以索带及胶纸捆绑女方双手及封口,继而强奸。地盘工人被控猥亵侵犯、强奸及非法禁锢共3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4男3女陪审团席前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性侵犯女方后,拿出一只劳力士手表,声称价值8万元,可给她当补偿,要求她不要报警,并写「不追究证明书」。被告其后遭警方上门以强奸罪拘捕时女友亦在场,被告在警诫下称:「我有同佢上床,呢次只系性交易,我无强奸佢」。
控方指被告藉托管猫儿诱事主返家非礼
46岁被告陈汉邦被控猥亵侵犯、强奸及非法禁锢共3罪,陈涉于2023年8月11日在油麻地咸美顿街16号9楼,非礼及强奸女子X,将X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并在违反X意愿下把X羁留。
控方开案陈词指,X自2021年9月起便在旺角某酒吧任职兼职拳手,工作是与不同客人猜枚饮酒,而2022年9月30日晚,她应老板指示与独自一人饮酒的被告陈汉邦猜枚饮酒,期间双方交换电话号码及WeChat,被告多次邀约外出,X均以各种原因婉拒,两人没有见面及联络数月。被告在2023年8月初要求X代他照顾两只猫咪一星期,表明会给予X酬劳,X同意并相约在2023年8月11日上门取猫。
X当日早上到油麻地地铁站与被告见面,被告建议X上门一起执拾养猫物品,X到被告家后催促被告快点执拾,但被告称肚痛要如厕,其后又称自己流汗过多需先洗澡,他指示X坐在房内地上床垫休息等待,其后他进房推低X在床垫上,捉住X双手并骑上X身上,防止X动弹,开始强吻X并拉高X上衣,吻X乳房。X尝试推开被告不果,遂用力咬被告右膊及大叫「救命」2至3次。被告马上跪地求饶道歉,解释他一时冲动,愿意向X赔钱补偿。
持刀威胁并捆绑封口强奸
X表明只想离开,被告一度阻止并出示劳力士手表,指手表价值8万元,可用作赔偿,要求X写「不追究证明书」,X在不情不愿下服从。被告离开房约10秒后,持水果刀入房威胁X指:「唔好郁,我唔系香港人,我系大陆人,我咩都唔惊」,然后再用两条白色索带将X双手捆绑于身后,胶纸封实X嘴巴,随后自行脱裤,拉高X上衣及内衣,锡X乳房,再戴上安全套,把阳具插入X阴道约十多下,大约一分钟后射精,之后带X到厕所替她冲身。
被告带X回房间,帮X整理衣物,取去X的手提电话,再拿水果刀威胁X交出手提电话密码,X照办。被告再搜X的银包取走剩下的30元,并向X称他欠债约20万元才会这样做。被告亦把两人的Wechat及Whatsapp对话记录删除,用X手机向X弟弟及酒吧老板传讯息。被告以保鲜纸包住X近乎全身,X乘机游说被告,承诺不会报警,被告慢慢为X松绑,X继续与被告聊天以待被告情绪平伏。
被告警诫下称仅为性交易
X在下午3时表示想回家,希望向被告取回20元乘车,被告将300元交给X并要求她切勿报警,承诺会向X补偿,拿身份证给X拍摄。X离开涉案大厦后拍摄手上伤痕并传送给老板,随即前往旺角警署报警。医生检查发现X手腕发红、身体多处擦伤及瘀伤。警方同日晚上9时许破门到涉案单位搜证。翌日凌晨1时许,被告与其女友回单位时,警方以强奸罪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曾与X性交,但力陈X自愿与他性交,表明是一场「性交易」,强调「我无强奸佢」。而经化验后证实X的右耳、左胸及左手指甲屑,以及X的胸罩,验出被告DNA。
被告在录影会面指,X收钱与他发生性行为,他完事后给她500元,X嫌少要求2000元,不然的话会报警告他强奸,他便给X一只价值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要求X写「自愿发生性行为证明书」。他在X临走时表明该劳力士手表是假货,X便撕碎纸条,发飙要求取得2000元,否则报警告他强奸。被告要求X给他2至3日筹钱,X便拿手机拍摄被告的身份证,惟X其后称「我依家去报警」。
X透过视像形式出庭作证,X确认「不追究证明书」内容指:「邦2023年8月11日意图性骚扰,以价值8万元手表作为补偿,X不再追究」,而指被告「想发生性关系但被阻止,尚未有动作」的句子则被手划删除。
案件编号:HCCC169/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