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涉非礼两少女 官斥为人师表行为越界 惟事主口供未可信赖 裁定袭击等5罪脱

更新时间:16:09 2025-09-19 HKT
发布时间:16:09 2025-09-19 HKT

39岁中学男教师涉嫌于2022年至2023年间,分别数次抚摸两名女子大腿,早前否认非礼及普通袭击共5罪受审。暂委裁判官熊雪如今在屯门裁判法院裁决时斥,被告为人师表,惟作出明显越界的行为,确实属自招嫌疑。惟两名事主庭上作供时,神情举止明显有回避,内容与书面供词亦背道而驰,法庭未能稳妥信赖二人口供,终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两事主庭上作供与书面供词有分歧

熊官裁决时,引述事主X作供时的神情举止,被问及X与被告的互动及态度时,X的回答明显有保留。另外,X庭上作供内容与书面供词有落差,X更声称在被非礼的翌日早上私讯被告,向被告提及自己起床了。熊官质疑,X有否将事实说出,还是根本没有如实交代全部事情。

熊官直指,另一名事主Y庭上提及遭被告拍膊头的过程与书面供词背道而驰,Y亦没有在书面供词提到遭被告脚踢,Y被问及供词有出入的原因时,Y沉默约2分钟后,突然尴尬地笑称「当时好乱」,忘记提及此事,其后与朋友讨论后才记起。熊官忧虑,内容是Y在与朋友商讨后才出现的情节,或有可能属记忆错乱。

被告行为越界自招嫌疑惟事主口供亦未能信赖

熊官斥,被告为人师表,惟作出明显越界的行为,确实属自招嫌疑。惟两名事主庭上作供时,神情举止明显有回避,虽然二人或因被告的行为感到不快及受委屈,惟她们的内容与书面供词亦背道而驰,未能稳妥信赖二人口供,终裁定被告5罪脱。

39岁被告刘湛基,任数学科教师,被控普通袭击及4项非礼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12月30日袭击女子X;2023年4月某日非礼女子Y,及于5月18日非礼女子X和两度非礼女子Y。法庭下达匿名令,任何人均不得披露事主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案发地点等可辨认事主身分的资讯。

案件编号:FLCC399/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