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方批辩方陈词忽视全盘证据 证人供词指黎智英设「鸟笼」操弄《苹果》编采

更新时间:11:47 2025-08-19 HKT
发布时间:11:47 2025-08-19 HKT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今踏入第149日审讯。控方继续其结案陈词,指出黎智英表明《苹果日报》的反对派报纸,毋须持平报道,集中报导中国负面新闻,坚持「黄色」政治立场,而黎即使被捕后仍继续下达编采指示,要求《苹果日报》继续「黄色」报道方针直至倒闭一刻。黎又透过文章及节目表明他知悉「勾结外国势力是大罪」,强调自己「不能退缩,只能继续前进」。控方直指黎智英请求美国对中国实施禁运,如贸易限制及科技禁运,已确切地违反《香港国安法》。

控方指黎被捕后仍向《苹果》下达「黄色」报道方针

黎智英约在上午9时58分被惩教人员带到犯人栏内坐下,黎智英今身穿米白色风衣,戴上黑色粗框眼镜,配戴著「动态心电图监测仪」,进庭时向公众席方向点头微笑,其后戴上耳机以便聆听审讯内容。司法机构职员在开庭前向正庭内公众读出法官指示,表明任何人在庭内均须保持安静,不得发表意见,包括个人感受、祝福语句及道别语句,任何人违反以上规则将被带离法庭。法官杜丽冰甫开庭便指出,代表三间《苹果》相关公司的大律师王国豪昨在控方陈词时一度打断控方,提醒王打后有机会陈词,不应在控方陈词时打断控方。

控方昨集中讨论本案数个法律议题,指明民事合约法中「嗣后违法导致合同受挫失效」的原则不适用于刑事串谋罪,即只要各被告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已达成协议,要求外国制裁中港,他们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继续执行协议,便代表被告们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后持续犯法,控方毋须证明他们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另外达成新协议,亦毋须证明他们全盘知悉协议内容。

控方指黎智英即使被捕后仍继续下达编采指示,要求《苹果日报》继续「黄色」报道方针直至倒闭一刻。资料图片
控方指黎智英即使被捕后仍继续下达编采指示,要求《苹果日报》继续「黄色」报道方针直至倒闭一刻。资料图片

控方昨整合证据指出,黎智英在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利用其个人社交平台及《苹果日报》等,请求外国制裁中港官员,亲自会见及联络当时的美国高官。黎智英在不同帖文、文章及访问中一直要求外国制裁中港官员、表明应对中国进行报复、惩罚中国以缓解美国的愤怒、支持美国取消香港的特殊贸易地位,即使黎在2020年8月被捕后,仍继续向《苹果日报》下属下达编采指示,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继续执行串谋协议。

控方今续指,黎智英在2019年7月及8月访美期间进行国际游说,指示《苹果日报》发起【一人一信救香港 向特朗普发信反港版国安法】的运动,促请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出手反对并阻止《香港国安法》通过及实施,干预香港内政。法官李运腾提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运动并没有请求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活动,控方承认「一人一信救香港」运动没有请求制裁等,但请求国际向中港施压及争取国际支持。

成立《苹果》英文版下令只须报道制裁中国负面新闻

控方称黎智英作为《壹传媒》最高领导人及最终决策者,2020年5月成立《苹果日报》英文版,下令专门挑选有关「抗争、逆权、制裁、反中国及香港政府」的文章翻译成英文,集中报道如逆权和制裁等中国负面新闻,清晰表明写手政治立场需「偏黄」,《苹果日报》英文版毋须持平报道,只须报导中国负面新闻。黎智英称若海外及美国的订阅者愈多,政府便愈难打压《苹果日报》,要求其私人助手Mark Simon联络外国政要,邀请时任美国副总统彭斯(Mike Pence)及时任美国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等人订阅《苹果日报》英文版。

控方表明,黎智英明知其言行能获取外国关注,不断接受外国媒体访问及撰写文章。惟法官李运腾指出这些属传闻证据,有人告诉黎智英其言行能获取外国关注,法官杜丽冰亦指出控方不能就此证明黎智英明知其言行能获取外国关注属事实,法官李素兰则称他人关注黎智英是他人的看法。

控方另引述黎智英曾于专栏提及「有心人说,快点走,勾结外国势力是叛国罪,可以是枪毙的啊」,黎智英又在2020年11月20日与以色列前副总理 Natan Sharansky对谈时称「虽然我知道和你对话会惹上麻烦,因为这等同与外国人勾结,勾结外国在这里是大罪,但我必须坚持」。黎智英亦在2020年11月29日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访谈节目中表明「我不能退缩,我只能继续前进」、「因为如果我不退缩,他们就会受到鼓舞」、「因为人们寄望于我,如果我退缩,他们也会退缩,我们就完了」。

指黎希望美国透过制裁限制与中国作出科技或电讯交易

控方指黎智英透过Twitter帖文、专栏文章、访谈节目,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后一直请求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活动,如不断要求美国特朗普对中国实施科技禁运,要求外国惩罚中国。法官李运腾对控方陈词表示困惑,李官指显然黎智英不是中共的朋友(no friend to CCP),法官杜丽冰则指辩方坚称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已没有直接向外国请求制裁,协助控方澄清指,控方的说法是虽然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已没有直接请求外国制裁中港,但其实只是把有关制裁请求进行伪装,变成「要求外国干涉并惩罚中国」。

控方提到黎智英曾在美国华尔街日报撰文,文章草稿提到人们需必须对抗中国,而非安抚中国(must be confronted, not appeased),建议美国撤销中港官员子女的学生签证,直接要求外国干涉中国内政。虽然辩方坦承《苹果日报》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曾请求外国制裁,但辩称黎智英深知《香港国安法》会生效,知道不能违反「红线」,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一直避免踩过红线。

控方则指,张剑虹供称《苹果日报》没有「白纸黑字」的编采政策,但《苹果日报》的编采政策是由黎智英亲手制定,社论写手都须经黎智英批准才会采用,张剑虹与其他《苹果日报》同事均担心使用一些敏感字眼会违反《香港国安法》,高层自行成立「国安法应变委员会」WhatsApp群组。张剑虹确认黎智英没有提到「你哋千祈唔好违反国安法」,又供称「就算国安法生效后,黎生都无讲苹果日报编采政策要有咩改变」,故控方表明《苹果日报》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编采政策依旧没有改变。

控方又提到,张剑虹到狱中探望黎智英时,黎智英指示《苹果日报》「唔使怕呀,继续做啦」,黎智英更反问张为何《苹果日报》要自行结业,黎亦表明《苹果日报》应营运到被迫停运为止。控方引述黎智英自辩时承认访美会见美国官员作国际游说,试图说服外国阻止 《香港国安法》 的颁布 ,黎智英希望美国透过制裁来限制与中国作出科技或电讯交易,希望有外国势力制裁镇压香港的人。

控方:若言论旨在诽谤政府带来民众敌意便构成煽动意图

针对《苹果日报》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控方指涉案批评政府的文章均是毫无根据及不合理的攻击,并非辩方所指的「批判性意见」,没有提供任何建议或解决方案。法官杜丽冰举例指,若有人撰文批评近期政府樽装水事件,是否必须要提出解决方案才可算合理地发文批评; 控方则指并非必须,指出若批评旨在纠正政府政策的缺失,便不构成煽动意图。法官李运腾则提出涉案文章提出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亦是「提出解决方案」,形容涉案情况棘手; 控方则指若有关言论目的是诽谤政府,令民众对政府产生敌意,便构成煽动意图。

控方另指黎智英在控罪期间保持国际联系,以进行国际游说工作,「打国际线」,接触人物包括美国国务院前资深顾问惠顿(Christian Whiton) 、美国前驻港总领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 、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裴伦德(Luke de Pulford)、日本众议院议员山尾志樱里(Shiori Yamao)、英国金融家布劳德(Bill Browder)。

控方指出惠顿更是第一位建议黎智英成立《苹果日报》英文版的人,又指黎智英作供时承认他曾聘用身处美国时曾聘用惠顿数个月,以介绍美国参众议员及白宫人物给他认识,惠顿作为说客(lobbyist),会传电邮予黎智英为香港出谋划策。

法官们问控方是否指控众人均是本案的共谋者,控方则指这取决于控方如何构建案件及依靠本案证据,而现时证据证明黎智英与美国时任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及蓬佩奥的时任女助理玛丽基塞尔(Mary Kissel)等人会面。法官李素兰则提出黎智英与玛丽基塞尔没有WhatsApp讯息证据证明,控方同意并指两人当时是面见。

垫支重光团队全球登报计划呼吁各地政府向中国政府施压

控方提到「重光团队」(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简称:SWHK)为了提高全球对香港社会运动的关注,筹办「全球登报计划」,黎智英透过Mark Simon向SWHK提供$500万港元过渡性贷款(bridging loan)。黎智英作供时已承认他曾为第3次全球登报众筹行动垫支登报费约350万港元,呼吁各地政府向中国及香港政府,施加外交压力及实施制裁。

法官杜丽冰提出黎智英坚称他不知道SWHK的团体,法官李运腾又指虽然有一张图片显示黎智英与美国共和党参议员斯科特(Rick Scott)在2019年10月于美国会面时,两人并肩手持写上「Stand With Hong Kong 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黑衣拍照,黎解释当时没有留意黑衣上的字句,李官是该衣上字样的颜色及字体均与SWHK「重光团队」的标志不同,难以指此相与SWHK有关。控方承认单凭此相难以证明黎智英与SWHK的关系,需依赖其他证据支持。

控方指,黎智英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一直为黎智英行事,李宇轩与美国共和党参议员斯科特会面后,Mark Simon也立即向黎智英汇报。黎智英曾与时任美国副总统彭斯(Mike Pence)及时任美国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等英国高官会面,亦曾与「揽炒巴」刘祖廸及陈梓华在台北会见。控方认为黎智英透过与外国官员会面,要求外国支持香港,成立《苹果日报》英文版、个人Twitter帐户、个人专栏《成败乐一笑》及个人直播节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均是逐步欲与外国建立枱底关系,从而影响中国政治,敦促外国对香港实施制裁及打击中共。

对于 「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控方指黎智英及其私人助手Mark Simon早知IPAC的存在,「香港监察」创办人罗杰斯(Benedict Rogers)向黎智英介绍「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创办人裴伦德(Luke de Pulford),根据黎智英及裴伦德的讯息纪录可见,二人不断在讨论IPAC的事情,惟黎智英却指自己不知道IPAC,又与裴伦德不熟稔。控方指黎智英当年要求《苹果日报》发表有关IPAC的文章,他也曾在其个人Twitter帐户发布及转发有关IPAC的帖文,故认为黎智英必定知道IPAC。

控方又提到,《苹果日报》在2020年6月15日刊登、题为《揽炒巴加入国际联军反抗》的文章,内容提到「最近揽炒巴又有好消息,就系揽炒团队正式加入由多国议员组成嘅『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指出黎智英必然是谎称他不知道IPAC,认为黎智英当时已知「揽炒巴」刘祖廸已加入IPAC。

案件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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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51/2022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