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前广告总监向下属收贿8.8万 串谋索贿等8罪成囚18个月 两下属获判缓刑
更新时间:14:07 2025-07-03 HKT
发布时间:14:07 2025-07-03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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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44岁时任广告部营运总监2019年至2021年间向下属索贿,当下属谋得活动赞助获公司发放佣金后,从中收贿约8.8万元,另索贿约3.5万元不果。经审讯后,涉案营运总监早前被裁定串谋索贿及受贿等8罪成,法官李庆年今于区域法院判处他监禁18个月;两名涉案下属早前承认6项相关罪名,今分别判囚半年及两个月、缓刑一年及两年。
商报广告部前营运总监胡桁志(又名胡智衡),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串谋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及5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胡的两名下属、时任广告部业务主任51岁李国维及45岁敖锦辉则早前承认5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及1项串谋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
官指首被告有系统持续2年犯案
辩方今求情时,提到李国维在案中角色较被动,虽然有鼓励他人行贿,但只是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敖锦辉身患马凡氏症,而他现时仍被商报雇用。
李官判刑指,本案有其严重性,胡有系统及持续地私下向下属抽取佣金收入,历时2年,涉款约9万元,若非遭告发,胡会继续其贪腐行为,惟考虑到胡没有案底及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终判监18个月,另须向商报赔偿8.86万元。
李官续指,其余两名被告选择就范,「随波逐流」给胡不合法报酬,破坏社会廉洁制度。惟上司主动提出犯案,2人仅没有决心拒绝,2人认罪后亦向控方提供协助,把胡绳之于法。李国维判监半年、缓刑两年;敖则判监2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编号:DCCC456/2023, DCCC170/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