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政协原主席韩勇受贿¥2.6亿被判死缓 曾督办云南黑社会「大佬」孙小果案

更新时间:23:01 2025-05-19 HKT
发布时间:23:01 2025-05-19 HKT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19日)一审公开宣判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受贿案,对被告人韩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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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报道,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23年,韩勇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61亿多元(人民币‧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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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曾督办孙小果案

云南昆明黑社会「大佬」孙小果犯下强奸、故意伤害等多罪,但因「警二代」身份一度逃过死刑,其后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要求下,案件2019年10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最终2020年2月20日,21年前遭判处死刑的孙小果才被正式执行死刑。案件因涉包庇、纵容罪犯,来自公安和司法体系的「保护伞」激起社会巨大回响。

据内地传媒报道,韩勇在陕西省政协任职期间,曾任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组长、第20督导组组长。2019年4月至5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督导云南省,当时担任该组组长的是韩勇。正是在督导组进驻期间,昆明市瓦解孙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