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香港国安法》第43条修订实施细则 赋权海关检取具煽动意图物品 新增「不遵从提供密码要求」罪

更新时间:11:37 2026-03-23 HKT
发布时间:11:37 2026-03-23 HKT

政府今日(3月23日)刊宪,公布《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 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修订)实施细则》。

赋权海关人员 检取怀疑属具煽动意图的物品

根据宪报,为有效堵截具煽动意图的物品被输入香港,对附表3作出修订,赋权海关人员在进出境口岸等指明地方执行职能时,可检取其合理地怀疑属具煽动意图的物品,并订立一个将有关物品充公的简易程序。

另外,执法人员可要求指明人士提供密码或解码方法,修订新增了「不遵从提供密码等要求属犯罪」,任何人如没有遵从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000及监禁1年;作出虚假陈述也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3年。

部分措施加入法定覆核机制

此外,《修订细则》就部分措施加入法定覆核机制,当局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组织和个人挑战有关措施的程序保障。例如就关于要求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因涉港活动提供资料的机制,在今次修订因应终审法院的判决加入了法定覆核程序,订明如接获要求提交资料通知的一方对有关通知有任何质疑,可向原讼法庭申请撤销或更改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组织和个人挑战通知合法性的程序保障。

政府刊宪《香港国安法》第43条修订实施细则。
政府刊宪《香港国安法》第43条修订实施细则。

政府:确保奉公守法的人不会误堕法网

政府发言人及后表示,香港特区在过去多年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执行《实施细则》中,汲取了实践和执行的经验。根据这些经验及相关法庭案例,由行政长官会同香港特区国安委制定《修订细则》,加以完善香港特区执法机构可采取的措施以及进一步厘清相关法律程序和技术安排,以进一步强化执法机构的执法力量,更有效防止及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及时防范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发言人又说,维护国家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目前地缘政治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香港特区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可能突如其来且无法预计。因此,特区政府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毋忘香港的宪制责任,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制订全面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措施,以及时防范和化解随时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

发言人强调,制定《修订细则》符合《基本法》,包括有关人权的条文,以及《香港国安法》的有关规定。《修订细则》只是对香港特区执法机构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案件时的权力及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作出完善。《修订细则》的多项措施设有由司法机关把关的机制,以确保执法人员在执行各项措施时,既能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也能同时按《香港国安法》第四条及第五条的要求,充分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

发言人续指,《修订细则》中为确保有效执行措施所需订立的罪行,都是参照香港法例已有、常见的同类罪行,清楚界定各项罪行元素,及就犯罪意图、例外情况或免责辩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奉公守法的人不会误堕法网。《修订细则》不会影响一般市民的生活,以及机构和组织的正常运作。

邓炳强:维护国安必须与时并进 确保防线牢固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出,这次修订吸收过去多年办理危害国安犯罪案件的实践和执行经验、参考了相关法庭案例,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机构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可采取的措施,并厘清了相关法律程序和技术安排,全面提升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他强调,这次修订完全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中有关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更绝不会影响一般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合法权益。「我们的目标清晰,是针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守护奉公守法市民的安全与福祉。国安风险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与时并进,确保防线牢固,以维护国家及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