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强烈谴责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报告 批污蔑抹黑香港
发布时间:06:11 2025-11-19 HKT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19日)就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发表所谓「二零二五年报告」,以失实和偏颇的言论,污蔑抹黑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权、营商环境等各方面的情况,表示强烈谴责,并必须严厉直斥其非。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肆意以政治凌驾法治,一再透过所谓『报告』干预香港特区事务。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一国两制』是以《宪法》和《基本法》为法律依据实施,它们为基本权利和自由提供宪制上的保证,包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保证,更在法治和独立司法权之下得以巩固。」

「香港特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特区政府会继续坚定不移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特区政府再次强烈敦促美国认清事实,遵从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立即停止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发言人强调:「危害国家安全是严重的罪行,没有国家会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袖手旁观。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美国就最少有21部,而以所谓『国家安全』为名义签发的行政命令更不计其数。有关委员会却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指手画脚,全然漠视香港特区订立及持续优化相关法律的宪制责任和实际需要,以及在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订立后,对经济发展和人权保障所带来的正面效果,是实实在在的双重标准。」
「事实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年多以来,让广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经济活动迅速回复正常,营商环境得以恢复并不断提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香港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下,获立法会全票通过,并于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刊宪生效后,使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进一步得以完善。根据《世界经济自由度2025年度报告》,香港继续获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香港在《2025年世界竞争力年报》的排名跃升两位至全球第三;香港在全球国际金融中心中位列三甲,并在今年首三季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位居全球首位;香港在《2025年法治指数》的排名在全球142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列24,整体分数(0.72)不变,与排名22和23的国家相同,整体排名维持高位,并继续领先于包括美国在内一些不时无理批评香港法治和人权状况的欧美国家。这些国际认可的成就都是建基于《香港国安法》及其他特区相关法律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为香港社会带来的自由、安稳。」
「事实上,《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清楚订明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和刑罚、例外情况和免责辩护,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防范,依法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和组织,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合法权益。奉公守法的人不会误堕法网。」
「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2025年5月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订立的附属法例,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实施《香港国安法》关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公署)职责的条文。附属法例并不会赋予公署任何新的权力,亦不会影响一般市民的生活,以及机构或组织的正常运作。」
「《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罪行订有适当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实属必要和正当,并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致。香港警务处作为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部门,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恶行。该等一直潜藏境外的潜逃者被通缉,是因为他们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特区政府采取一切合法措施,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指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及指明针对有关潜逃者施行的措施,目的是应对、打击、阻吓和防止潜逃行为,以及促使有关潜逃者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做法有理有据,实属必要和正当。事实上,包括美国等不少国家也会就不同的通缉犯施行措施打击潜逃行为。美方滥施长臂管辖、乱挥『制裁』大棒,才是真正的『跨境镇压』。」
「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涉事人士或组织的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特区政府已多次强调,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组织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外部势力颠倒是非、公然抹黑香港特区的司法制度和审讯,企图美化犯罪行为,特区政府强烈敦促委员会,尊重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等基本准则,立即停止上述卑劣行为。」
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特区政府强调所有司法案件均是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处理。所有被告均严格按照香港适用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所谓『报告』中特别提及到黄之锋及黎智英所涉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肆意就有关案件的办理抹黑香港特区的执法、检控和司法机关,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企图利用政治力量干预香港特区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不能获得应有公平审讯。特区政府对这些妄图破坏香港特区法治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发言人续指出:「特区政府维护独立的司法权,全力支持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及第八十五条订明,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绝对没有损害独立司法权。法官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一如其他案件,都是独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职责,不受任何干涉。特区政府支持司法机构继续物色本地及海外的合适人选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并按《基本法》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相关规定处理有关司法任命。个别非常任法官的去留,绝无影响香港特区司法制度的基础。事实上,不少非常任法官离任时,均表示对香港特区司法人员的独立性有信心。」
「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条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依法独立作出检控决定,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在有充分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以及在合乎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
「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检控机关和司法机关严格履行《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责任,确保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办理,过程中充分尊重被告人依法行使各项程序权利。法院严格按照证据和所有适用法律判案,案件不会因涉案者的职业、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控方亦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人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美方所谓『报告』又再威吓对香港特区实施所谓『制裁』,企图利用政治力量阻吓香港特区相关人员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肆意干预香港特区的执法和司法程序,这些都是破坏法治的行为,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香港特区相关人员无惧任何恫吓,定当继续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打击洗钱和执行制裁
发言人又指出︰「特区政府高度重视维护金融体系的诚信及稳健。本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均严格遵守包括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国际标准和最佳做法。专责制订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国际标准的财务行动特别组织已确认香港整体,尤其在识别及了解风险、执法、追讨资产及国际合作等方面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并拥有健全的法律架构及有效的制度。」
发言人续指出︰「特区政府一直全面及严格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安理会)施加的制裁,以履行国际义务。我们不会执行其他国家施加的单边制裁。这些制裁违反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和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特区政府通过有效的机制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包括拒绝联合国安理会指定及可疑的船只进入香港;监察和巡查可疑的香港公司,防止其参与规避联合国制裁的活动;以及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参与《化学武器公约》及《武器贸易条约》。我们的工作成效,一直获得各贸易伙伴的尊重和认同。」
保障权利和自由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坚定维护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人权一直受到《宪法》和《基本法》的坚实宪制保障。《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亦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有关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清楚订明,在有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情况下,可以依法限制部分权利和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更清楚指出,新闻从业员必须遵守及执行『特别责任和义务』,包括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
「事实上,自《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以来,本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别有用心人士却刻意捏造有关香港新闻和言论自由的事实。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新闻和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传媒与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只要不违法,传媒继续享有评论和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全然不受限制。法庭在相关案件的裁决理由也引用了欧洲人权法院关于新闻自由的判例,指出即使是报道涉及备受公众关注的重要议题,在《欧洲人权公约》下也不享有完全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最重要的一点是,新闻工作者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权利保障。」
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发言人重申:「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拥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此得天独厚的显著优势,并会借此继续发挥其作为『超级连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双角色。香港亦会继续发挥其优势以巩固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等地位,以及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包括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特区政府会继续发掘经济发展新领域,及更积极进取地招商引才,以促进香港的持续发展及提升其竞争力。事实上,香港继续获菲沙研究所评定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另一方面,美国在港享有重大的经济利益,美国对香港的贸易顺差过去10年超过2 700亿美元,是其全球贸易伙伴中最高,并有约1 390家美国公司在港设有业务。这些数字显示香港跟美国两地有密切而长远的经济往来,而美国企业在香港拥有庞大的商业利益。香港的繁荣稳定必定对香港与美国互惠互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