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9岁异母妹入睡臀交18岁男认罪

更新时间:03:00 2025-08-08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8-08 HKT

  18岁无业青年前年趁9岁同父异母妹妹入睡,「一时性冲动」脱裤与妹妹「臀交」,更曾捏妹妹胸部,母亲回家后发现形迹可疑,质问两兄妹后揭发事件,翌日带他到警署自首。青年早前承认一项非礼罪,法官游德康形容本案为一场家庭悲剧,考虑被告年少、事件属一次性、持续时间短、不涉暴力或插入性行为,遂判被告入教导所,冀通过教导与感化助其改过自新。游官寄语被告「你唔可以放弃」,叮嘱他珍重自爱,勿令家人忧心,亦劝勉被告父亲莫弃汝子,好好照顾家人。
游官引述心理及精神科报告指,X被性侵后遭受严重心理创伤,事后出现抑郁、低自尊、性方面的行为问题及自残倾向,X成长于不健全家庭,创伤恢复尤为艰难,建议接受长期心理治疗。被告被诊断因孤独感及低自尊,未能处理负面情绪,为寻求亲密感而犯案,被告2019年曾因幻听幻觉到油麻地精神科中心求诊,但未有确诊任何精神疾病,遂建议判入教导所,以提升其自尊及抗压能力,防止重犯。
法官寄语被告勿放弃自己
  游官判刑时形容这宗案件是一场家庭悲剧,被告与妹妹年龄差距达9年,事件涉及未成年受害者,被告亦背叛家人嘱托,辜负照顾妹妹之信任。非礼罪最高可判监10年,游官考虑到事件为一次性、持续时间短、无插入性行为、不涉暴力,被告案发时未满21岁,为社会利益着想及顾及其品性、过往行为及犯罪情况后,信纳被告接受一段时期的教导,会有利于感化他、帮助他改过自新及防止他重犯,故判他入教导所。
  游官指被告父亲在事件后与家庭分居,足见家庭因本案承受重大影响,但游官认为此事被揭发,未尝不是转机,让被告及X在成年前有时间疗愈创伤。被告亦表示愿意接受教导所的训练。
  游官判刑后以广东话对被告说:「你唔可以放弃,OK?」「呢件事你及X都要面对。每人都有挑战同困难,解决唔到可以揾人帮手,例如心理辅导。所以你要尽量利用呢啲资源」,「你如果关心家人,就要好好照顾自己,唔使家人担心」。游官亦对被告父亲说:「唔好放弃仔仔,好好照顾自己及家人。」
  男被告P.M.S.和女事主X为同父异母兄妹,一家6口同住深水埗某单位。2023年11月8日晚上10时许,X因怕黑要求被告陪睡,被告趁X入睡后,脱去双方下身衣物,把手放在X背上,压X在床上,X被弄醒后感到极度害怕,装睡不敢动弹。被告跪在床上,把其勃起阳具摩擦X臀部,上下移动大约4分钟,再伸手入X睡衣内捏胸。被告把X翻过来仰卧在床上,张开X大腿,再把其勃起阳具摩擦X臀部约1分钟。
  X母亲回家后发现形迹可疑,掀开毛毯后发现X下身赤裸,X告知母亲被告触碰其私处,其母怒不可遏,当场质问被告。X的父母翌日带被告到深水埗警署自首,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一时性冲动」犯案。案件编号:HCCC9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