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对话与涉案人动线一致 张家俊矢口否认
发布时间:03:00 2025-06-26 HKT
2020年初医院口岸爆炸案昨于高院续审,被告张家俊继续接受控方盘问。控方指大角咀宏创方的闭路电视拍摄到张家俊在当年3月曾到涉案单位测试爆炸品,并依同案次被告李嘉滨的要求,拿电子磅给对方,而涉案Telegram群组亦有相关讯息纪录。惟张家俊不同意闭路电视拍摄到的人是自己,又称自己并非涉案群组成员,他亦否认自己曾与同案被告到嘉顿山上商讨将军澳爆炸案的计划,其后驾车载其他被告离开。
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Telegram帐号「Bee」于2020年3月1日曾在涉案群组发讯息「一系呢两日我哋过去试」,「一枝弓(控方指称李嘉滨)」回复「可以」、「星期二?」。至3月3日,李再发讯息提醒成员当晚会测试「Flash powder」。当晚11时许,「叉鸡饭(控方指称杨怡斯)」问「你哋完未」,「Bee」则回复「啱啱开始」。
控方指「Bee」即张家俊,当晚宏创方5楼闭路电视拍摄到他身穿黑色外套进入涉案503室,他当时到503室内测试爆炸品。张家俊否认,称自己没有该黑色外套,亦没有使用「Bee」这Telegram帐号。
3月6日凌晨近2时,李在涉案群组发送测试爆炸品的影片,其后又表示没有磅,「Bee」则回复「coming」并发送电子磅的相片,及在2时许表示「放咗个磅喺bar枱上面」;闭路电视亦拍摄到当日凌晨一名男子曾手持电子磅出入宏创方5楼。控方指该名持磅男子便是张家俊。惟张家俊仍否认。
控方亦指,张家俊于3月6日晚上与其他涉案人士到嘉顿山上,商讨3月8日将军澳爆炸案的计划,其后他驾驶私家车载着何卓为、李、杨和一位不知名女子离开。张家俊否认,辩称该车辆当时借给了同事「大只仔」驾驶,监视警员早前亦供称当时驾车的男子拿出手机解锁车辆,张家俊则辩称自己持有车匙,毋须使用手机解锁车辆。
法官质疑剧痛下仍揶揄警员说词
另外,张家俊早前辩称,3月7日晚上,警方破门入屋把他制服。控方昨问到,当时张家俊有否想过对方是警察。张家俊称没有,又称「可以系非法武装组织……始终呢个世界上有冒警罪……」并想过对方是否抢劫。法官亦对张家俊明明见到对方身穿避弹衣、手持长枪,仍未能辨认对方是警察表示不解。
张家俊早前亦供称,指被制服期间曾遭受武力对待,但仍留意到一名警长的证件有大量红色字,遂以「你个名咁型嘅,30几个红色字」揶揄对方。张家俊表示当时因愤怒而故意讽刺警长。法官对张家俊声称痛楚难当的情况下,仍能揶揄他人的说词表示不解。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