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上环20地点涂鸦 街头艺术家刑毁赔1.1万
发布时间:03:00 2025-06-24 HKT
今年1月初中上环20处不同地方发现「自由」字样的金钱符号涂鸦,警方调查后拘捕42岁街头艺术家陈劲辉。被告昨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12项刑事毁坏罪。辩方求情指,被告过去曾替马鞍山警署及政府民政事务处等创作壁画,涉案涂鸦亦旨在表达「经济自由」等正面讯息。裁判官林子康指被告虽非大肆破坏,但涉及多项控罪,而且被告在两年内曾干犯同类控罪、获判感化后没有珍惜机会,终判监3星期、缓刑两年,另须赔偿1.1万元。
今年1月,警方中上环20处不同地点发现涉案涂鸦,包括水坑口街行人天桥底的铁门、永乐街干泰隆大厦墙身、协基商业大厦墙身、金日集团中心外中华燕窝行的广告板、德辅道西永裕海味外的墙身、文咸东街酒宗楼上辉鲜菓的墙身、禧利街麦全记工程公司的围板、皇后大道中骏业钢铁闸工程公司的墙身、皇后大道中12号外报纸档的帐蓬、禧利街生记清汤牛腩面家外的墙身及文咸东街的一个电箱。
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发现1月5日晚上约10时,被告曾用油漆涂鸦中华燕窝行的广告板;警方同月在中环拘捕被告,他当时正在贩卖自己的艺术品。警诫下,被告承认在涉案地点涂鸦,又指涂鸦表达「财务自由」的意思。
控方昨申请赔偿令,要求被告向其中4名事主赔偿共1.1万元的清洁费,并充公案中检获的笔和墨水等证物;获法庭批准。
判监3周 缓刑2年
辩方大律师魏俊求情称,被告过去曾受邀为政府民政事务处、马鞍山警署、机场及赛马会等创作壁画;并呈上浸会大学教授及艺术收藏家的求情信,指被告曾到海外举行展览,被告只是希望为都巿创造美学价值及回蚀社会。被告透过涉案涂鸦想表达「经济自由」的讯息,希望世上所有人都有足够经济资源去追寻自己理想。被告已有悔意,承诺日后不再作出这类未经许可的涂鸦行为,而被告所使用的墨水其实透过天拿水便能简单地清洁,被告亦愿意自行清洁仍未清理的涂鸦。
林官指虽然被告并非大肆破坏,但仍具相当严重性,加上被告在2023年曾干犯同类控罪,当时获判感化令后没有珍惜机会,这次再次犯案,监禁是合适刑罚,最终判处监禁3星期、缓刑两年。惟被告另涉于2023年在葵涌区的交通灯控制器及交通标志板等作出相同涂鸦,被控3项刑事损坏罪,续须还柙至7月3日候讯。
案件编号:WKCC241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