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美凤或被控通奸

更新时间:15:04 2016-07-19 HKT
发布时间:03:21 2002-01-02 HKT

  (星岛日报报道)台湾政坛美女璩美凤日前向台北地检署递状控告台湾《独家报导》杂志侵犯私隐,讵料这一行动竟惹火烧身,令自身也成了被告。由于璩美凤间接承认与网络公司东主曾仲铭有染,曾仲铭妻子施静芬正与律师研究,拟根据台湾刑法有关《妨害婚姻与家庭》条款,控告璩美凤与其丈夫「通奸罪」。倘罪名成立,璩美凤将可能被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台湾《独家报导》杂志于上月十七日以「通奸真人秀」斗大标志揭露前立法委员璩美凤私生活淫乱,并随书送偷拍的璩美凤房事光碟后,色情光碟案连日来成为台湾社会关注的焦点。璩美凤前日主动出击,指控《独家报导》杂志社负责人沈野等十九人触犯「妨害私隐权」、「妨害风化」、「诽谤」等罪名。

  色情光碟男主角曾仲铭及曾妻施静芬近日亦与律师研究,拟对《独家报导》提出相同控告。曾妻还准备以璩美凤与其丈夫「通奸」、「妨害其婚姻与家庭」为名义,将璩美凤推上被告席。

  台湾的婚姻受民事与刑事双重保护,根据台湾《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通奸罪告诉》条款,有配偶而与人通奸,法定刑责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承担民事赔偿。《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项》又规定,「通奸罪」只有婚姻中受害的一方提出方为有效。

  虽然曾妻未有「捉奸在床」的事实,但鉴于璩美凤向《独家报导》提出控告后,已间接承认与曾仲铭有染,插足他人家庭﹔再加上色情光碟证物确凿,一旦曾妻采取法律行动,璩美凤入罪的可能性极大。

  据曾仲铭身边友人表示,自从色情光碟事件爆光后,曾仲铭夫妇在生活上遇到莫大困扰。但在曾仲铭低头认错之后,曾妻已原谅丈夫的「背叛」行为。

  在处理法律问题及出庭应讯时,两夫妻均相偕前往,表现恩爱,似乎夫妻之情并未受到这一事件太大影响。曾仲铭的律师亦透露,迄今为止,律师只有透过曾妻才能与曾仲铭取得联系。

  据指出,曾仲铭夫妇委托律师分析相关案情后,律师建议两人应对《独家报导》提出包含「妨害秘密、妨害风化」等相关控诉,以保障个人权益。同时曾妻亦可对璩美凤提出通奸告诉,如此未来若有任何民事赔偿,才不致平白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