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纪豪 - 过度旅游 | 无名指
纯属巧合,最近多次接触到「过度旅游」一词,以前总觉得overtourism事不关己,但周末在罗湖口岸与几万人一起挤过关时,又觉得自己好像在参与一场「观光公害」。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把「过度旅游」定义为「旅游对目的地或其部分地区的冲击,以负面方式过度影响市民生活质量和/或游客旅游体验。」这段话翻译起来有点蹩脚,简单的说,当地居民或到访旅客因旅游而感到不悦,就是过度旅游。
游客一窝蜂涌到网红店排队,商店老板很开心但街坊叫苦连天,符合「影响市民生活质量」吗?「黑的」滥收车资「影响游客旅游体验」,但事件并非由旅游本身造成,是否就不算过度旅游了?仔细想想,UNWTO的解释仍有颇多歧义,也好像未有考虑一些中长期影响。
假如不管联合国如何定义,过度旅游能否理解成「旅游资源不胜负荷,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呢?若这么说,接待方加大资源,旅游方分散出行,是否就能解决多数问题?
比起上个世纪,现在旅游门槛低得多,这很大程度得益于交通运输的完善。公路网四通八达,火车速度不断提升,使得机票越来越便宜,有时机场税+离境税+燃油附加费比机票本身更贵。当外出旅游变得更容易,过度旅游的风险便相应提高。据说overtourism一词从2017年起才被广泛使用,这几年很多观光景点和旅游城市都在面对公害,一方面是促进旅游及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社区和谐及可持续性,该如何拿捏才能让两者共存呢?IG@tamkeiho
谭纪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