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新 - 「违规」吃喝变「吃喝」违规(二) | 北漂见闻
内地整治官员贪腐的「八项规定」,中央善意的指令,一层层落到基层就走晒样,由A不断加码到ABCD,最新的例子要属于网络热议的「违规吃喝」问题。
如此现象,在内地过去几十年的施政过程中并非个案。其中最让人记忆犹新,且造成十分严重后果例子,相信为新冠疫情期间的种种封控、隔离等限制措施。今次将「违规」吃喝理解为「吃喝」违规,一刀切落地执行,如果不对这种做法进一步反思,相信此情此景亦不会是最后一次发生。
内地施政究竟为何多次出现事与愿违?据笔者近十多年观察,无论是政策发布还是政绩考核,两方面都有可改进之处。
首先是发布方面,内地各类政策、规章制度,往往写得比较空泛,相关指引往往较为模糊,而且带有不少诸如「过度」、「适当」等带有主观判断的用语。如此一来,不仅上级部门在评判时有较大酌情权,下层执行时一系无所适从,一系层层加码。以今次为例,所谓违规吃喝,上级亦未明示何谓「违规」,于是下级在执行时唯有揣摩上意,甚至尺度不好拿捏时,只能保守地将所有吃喝一刀切禁止。
其次政绩考核方面,内地相关要求通常较为严苛,甚至经常采用所谓的「一票否决」制。例如,当局在公共治安、重大事故、维稳等领域,基本上都是「零容忍」。一旦发生类似事件,主政的地方官员不仅将面临党纪处罚,其仕途亦会收到影响。正因如此,在内地官场将责任一级一级往下压亦是常态。到了基层官员那里,为了满足上级要求及自保乌纱帽,层层加码也就唔出奇了。
北京拼搏港青
朱小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