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新 - 「公安」、「警察」有甚么分别 | 猛料阿Sir讲古
在国内,在关口和街上都见到警车,车身除写上「公安」二字外,又分别写上「警察」、「司法」和「检察」等字,同是警车,上面的字却有所不同。
「公安Public Security」,自1900年初中国近代警察队成立后,地方警察执法机关开始称为「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正式确定全国警察机构使用「公安」为机构名称,全国统一使用「公安部」、「公安厅(省、自治区)」和「公安局(直辖市、地级市、副省级城市、县级市和县)」的称呼,后发展至市辖区通常设有公安分局,乡镇和街道设有派出所,作为县级公安局的派出机构。1950年,公安部文件中规定各种警察一律统称「人民警察」,简称「民警」。《人民警察法》对民警工作管治范围和权限作出规定,即「民警」,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及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公安机关的警察」日常接触最多的警察POLICE,是交警、巡警、刑警等。还有一些森林、民航、铁路等部门,是受行业部门和公安部双指挥,也属于公安系统的警察。他们使用的警车在侧面也有「公安」 二字。而「特警」使用的车辆与普通警车不同,一般采用黑色涂装,车身写上「特警」。
「司法行政机关的警察」由司法部指挥,负责监狱管理等工作,他们使用的警车车身写上「司法」字样。「检察院和法院的法警」主要工作是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接受审讯、搜查、协助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检察人员侦查任务。检察院法警使用的警车车身写上「检察」,而法院法警使用的警车车身写上「法院」。
法律明确指出,「公安」用于机构的名称,是国家的一个行政部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预防和控制火灾、边境控制、网路安全、管理户籍和签发身份证件、维持交通秩序等。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与公安机关有非常紧密的接触,当中包括户籍办理、出入境申请、身份证明文件、交通管理和在紧急情况下打「110」 求助等。公安机关内的工作人员不全是民警,还包括文职人员和编制以外的辅警等,民警则是公安机关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专门负责执法和维持社会治安与秩序等工作。2004年起警车改以藏蓝和白色为基本色,辅以黄色,外观由专用的图形、车徽、编号、中文「警察」和英文「POLICE」及部门简称组成。
「民警」的现代称呼为「警察POLICE」。
何明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