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见闻——A股上市公司独董离职潮(一)

  内地股市近年来锐意改革,以求改善上市公司质素。但不久前一单法庭判决却再次暴露出上市公司企业管治的不足,提升投资者信心任重道远。
  事缘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A股上市药企康美药业因年报虚假陈述,需向投资者赔偿24.59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不仅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其五名独立董事亦因为在财报签字,亦需承担5%至10%不等的连带责任,涉及赔偿合计约3.68亿元。
  该案涉及五万多名投资者,是迄今为止内地法院审理的「苦主」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
  该案亦已搞到A股各大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人人自危。据统计,2021年11月至少有近50间上市公司的50多位独董请辞,其中七成个案发生于11月12日后。
  A股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角色上相当于香港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包括监督公司运作,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独董亦被要求独立履行职务,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益相关群体的影响。
  然而,由于国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通常为家族公司或利益集团,该一致行动团体不仅掌握公司控制权,更能左右董事会决策,因此让独董们沦为陪衬,难以真正独立履行职务,更不用提监督公司了。
  A股上市公司独董的薪酬亦不高。以康美药业为例,被判需赔钱的五名董事,年薪最低仅有5万元,最高亦不超过17万元。该公司的案件发生后,其他公司的独董发现该职位收益与风险及不平衡,于是纷纷「激流勇退」。
北京拼搏港青
朱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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