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保护个人信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八月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十一月一日起施行,以巩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保障,统合公私营机构一体法规处理个人信息的责任与义务,打击互联网公司用大数据锁定熟客的个人购买习惯及有关资料以「差别化定价」「杀熟」。
新法规绝不逊色于一八年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也借鉴当中的域外适用效力以保护国家境内个人的权益。
根据新法,每个人作为个人信息的主体,不但只有查册权、更正权、删除权、自动化决策的解释权、拒绝权以及可携带权等,也拥有对其信息处理的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的权利,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例如宗教信仰、医疗健康、金融帐户、行踪、生物识别,以及在个人讯息被送离国内到境外前也有很多法定条件,如需要取得独立的特许同意。用户数量巨大的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商更需要采取合法的安全评估及保护认证等。
香港特区有关的私隐条例保护的「个人资料」是指「与一名在世人士有关及可确定个人身份的资料」等,而国家的新法规在「个人信息」定义上采取了更阔的「关联说」,将「与已识别或者可以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也涵括在内,例如包括了行踪数据、各生物识别信息等,而市民也享有自动化决策的解释权、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或者拒绝处理的要求。
国家的新法规将有效打击企业「超采」、滥用,防范行政部门违法处理个人信息,同时引领科技机构更快适应世界各地的有关规管,更重要是可以有序地保护人民的个人信息及私隐。
律师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陈晓峰
新法规绝不逊色于一八年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也借鉴当中的域外适用效力以保护国家境内个人的权益。
根据新法,每个人作为个人信息的主体,不但只有查册权、更正权、删除权、自动化决策的解释权、拒绝权以及可携带权等,也拥有对其信息处理的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的权利,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例如宗教信仰、医疗健康、金融帐户、行踪、生物识别,以及在个人讯息被送离国内到境外前也有很多法定条件,如需要取得独立的特许同意。用户数量巨大的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商更需要采取合法的安全评估及保护认证等。
香港特区有关的私隐条例保护的「个人资料」是指「与一名在世人士有关及可确定个人身份的资料」等,而国家的新法规在「个人信息」定义上采取了更阔的「关联说」,将「与已识别或者可以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也涵括在内,例如包括了行踪数据、各生物识别信息等,而市民也享有自动化决策的解释权、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或者拒绝处理的要求。
国家的新法规将有效打击企业「超采」、滥用,防范行政部门违法处理个人信息,同时引领科技机构更快适应世界各地的有关规管,更重要是可以有序地保护人民的个人信息及私隐。
律师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陈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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